近日,省交通执法局、省公安厅交管总队联合印发了《2026年全省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全省开展春季、秋季两次治理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将围绕“百吨王”专项整治、强化货运企业监管效能、健全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推动“百吨王”案件入刑、提升公众安全出行水平五个方面开展。
春季专项行动时间从4月1日至5月31日,重点开展“百吨王”专项整治和货运企业春季复工复产监管,集中整治春耕物资运输期间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秋季专项行动时间是9月1日至10月31日,重点强化秋收物资运输期间“百吨王”治理,深化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方案》要求省交通执法局各分局、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各地公安部门——
一要构建“百吨王”全链条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百吨王”车辆可能通行的矿山、工地等重点区域,建立通行台账,实行“点对点”管控。依托超限检测站、高速公路入口称重设备,对违法超限车辆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并依法查处。在国省干线公路、重点桥梁入口等关键路段,增设流动检测点,采取错时执法、延时执法、突击执法等方式,加大“百吨王”高频出行时段的巡查力度。充分利用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2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等渠道,鼓励公众举报“百吨王”运输及相关企业违法放行行为。对查处的“百吨王”车辆,实行“一超四罚”,依法处罚车辆驾驶人、所属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和驾驶人,以及违法车辆占比超10%的运输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百吨王”运输企业,由交通执法部门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要健全货运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以市(州)为单位,排查梳理辖区内“四类企业”“四类场站”,实行“一企一档”管理。督促重点货运企业在货物装运场(站)安装合格的称重监控设备,并接入全国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省级平台),实现24小时远程监控和数据实时上传。深入货运企业开展专项培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装载管理制度、驾驶人教育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运行全过程监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装载员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签订合法运输责任承诺书。
三要深化多部门联合执法。交通、公安部门要实行驻站联合执法、流动联合执法、高速公路出入口联合执法常态化,对超限超载车辆依法开展检测、处罚、记分工作,杜绝重复罚款、以罚代管。深化与东北“三省一区”及周边省份的执法协作,建立“百吨王”车辆信息互通、联合查缉机制,杜绝违法车辆跨省规避处罚。路面查处“百吨王”运输车辆一律制作详细的称重卸载单、询问笔录、处罚决定书和货运装载单据,录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动对货运企业、违法货车、违法货车驾驶人、违法货物装载企业实施处罚。
四要强化宣传引导与案例曝光。深入重点货运企业、物流园区、货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以案说法等方式,解读“百吨王”治理和企业监管相关政策,提升负责人和驾驶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王涛
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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