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如果网上有个‘热心大哥哥’要送你顶级游戏皮肤,条件是拍一张爸爸的工作证照片,你该怎么办?”
“不行!不能拍!”
“看到军舰能随手拍照发朋友圈吗?”
“绝对不能!”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夕,上海市黄浦区卢湾一中心小学的大礼堂里气氛热烈,抢答声此起彼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魏乐陶法官,以“国家安全小课堂:安心启航,守护家园”为主题,带领同学们踏上了一场生动又硬核的法治之旅。
“你们觉得‘安全’是什么?”课程的开始,魏法官就抛出了问题,引导同学们思考。
“过马路不看手机就是安全!”“上网不泄露密码也是安全!”……同学们纷纷举手。
魏法官边微笑点头边引入主题:“大家说的都对,这叫‘小安全’——道路安全、校园安全、网络安全,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但还有‘大安全’,那就是国家安全。它关系到我们能不能安心学习、生活、成长。”
大屏幕上打出两行字: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就像一个大家园,有《国家安全法》告诉我们‘国家安全是什么、要怎么守护’;还有《反间谍法》告诉我们‘怎么防范间谍危害、怎么保护国家安全’。”
“那国家安全具体指什么呢?”魏法官用通俗的话向同学们解释了《国家安全法》第二条:“就是让全国人民都能平安、幸福地生活,不受任何内外威胁。”
她接着展示了一张“安全大地图”——总体国家安全观: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军事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粮食安全、文化社会安全……“每一块都要守护好!比如军事安全,关系国家防卫;粮食安全,关系每个人的饮食保障。”魏法官说道。
同学们恍然大悟:“原来国家安全不只是‘不打仗’,而是一张全方位的保护伞呀!”
“但总有人想破坏这把伞。”魏法官语气一转,讲起了《反间谍法》的三类“危险事”:偷取国家重要信息、破坏网络系统、把人变成帮凶。
“下面考考大家——”她放出一张聊天截图:
7
游戏好友
星期六 20:00
小明,听说你爸爸在国防单位工作?拍一下他的工作证给我看看呗,我送你一套顶级游戏皮肤!
“这是陷阱!”有同学迅速作答:“《反间谍法》里说了,这叫‘诱骗’和‘搜集情报’!”
“完全正确!”魏法官竖起大拇指,“正确做法是立刻拒绝,告诉老师和家长,绝不能贪小便宜。”
接着,她又讲了几个真实案例:
➤黄某间谍案:曾在涉密科研单位工作的黄某,为泄私愤和满足物质欲望,向境外间谍组织提供了15万余份绝密、机密资料,最终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死刑。
➤军工工程师带密离职案:某军工工程师傅某在离职时擅自带走50多张软盘、大量图纸,涉及30余项军事机密,傅某夫妇二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6年。
➤QQ群找工作被利用案:廖某某在QQ群找工作,通过拍摄军港军舰舷号获利1000元,后主动自首,免于刑事追究。
➤免费安装监测设备案:大连养殖户张先生发现外籍人员以“测海水质量”为名安装间谍设备,果断拨打12339举报,黄某等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借着案例,魏法官再次叮嘱大家:“不拍照、不泄密、不贪小便宜,发现可疑立刻举报,发现可疑人员拨打12339!”
课堂上,同学们争相分享感悟。魏法官最后总结道:“学法懂法,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提高警惕,不被陌生人利用;勇于举报,为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记住,居安思危,人人有责!我们都是国家安全的守卫人!”
这堂课,在孩子们的心中筑牢了国家安全的“防火墙”,也播撒下了法治的种子。下一步,黄浦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机制为纽带,让法治教育常驻校园,为青春保驾护航。
来源:上海黄浦法院
编辑:朱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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