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法学会是党直接领导的群团组织。各级法学会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必须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积极发挥智库作用,深化法治实践,服务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作者|本报评论员

责编|李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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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绩观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十二个坚持”之一,明确提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为根本目的,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生命线;强调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明确提出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为法学会开展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群众性是群团组织的根本特点。法学会是党直接领导的群团组织。各级法学会在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必须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积极发挥智库作用,深化法治实践,服务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有效发挥全面依法治国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作用,服务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要自觉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战略需求,聚焦新就业群体权益保护、无人驾驶、低空经济、人工智能、虚拟货币、数据权属等领域立法需求,聚焦执法司法领域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要加强有组织研究攻关,组织开展好高质量学术活动和课题研究,高质量做好立法专家咨询会工作,进一步畅通研究成果转化渠道,推动更多优秀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参考、转化为法治中国建设丰富实践。要以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契机,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提质增效,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多种方式,常态化组织广大法学会会员和法学专家做好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

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法治实践,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就一定能够确保法学会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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