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一季度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案件基本情况:
胡浩,男,宣汉县人,原驾驶证号码511722********1512,准驾车型C1D。2025年5月20日5时23分,胡浩驾驶川S615**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蒲家镇汉渝街1公里100米路段处实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经法院审理判决,其行为构成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并构成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作出吊销胡浩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6年第一季度机动车驾驶证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吊销:
一季度,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共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64本。
其中: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22本(含终生禁驾1本);
醉酒驾驶机动车99本;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38本;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4本;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1件。
机动车驾驶证注销:
一季度,达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共作出注销机动车驾驶证459本。
其中:
注销原因为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的17本;
注销原因为驾驶人死亡的294本;
注销原因为驾驶人被依法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14本;
注销原因为驾驶人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28本;
注销原因为驾驶人实习期被记12分的58本;
自愿申请注销驾驶证48本。
法律科普:什么是“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即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人作出的最严厉的资格处罚。
两种法定情形(触碰即终生禁驾)
- 【逃逸】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01条)
- 【酒驾 / 醉驾】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1 条)
- 严重后果
- 全国联网锁定:信息录入全国交管系统,全国任何地方都无法再考驾照。
- 无证驾驶严惩:禁驾后仍开车,按无证驾驶处理:罚款、15 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警示:敬畏法律,莫踩红线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 酒驾醉驾:酒精麻痹神经、反应迟钝、判断失误,极易引发恶性事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肇事逃逸:发生事故后,救人、报警、保护现场是法定义务。逃逸只会加重罪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一次侥幸,终生悔恨!请所有交通参与者严守法规、文明驾驶,共同守护达州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达州公安交警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