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景县景州镇薛洼村村民张国良反映,本村一处按新农村建设规划修建的10米宽村道,被邻居擅自占用约4米搭建墙体,同时共用排水管道被损毁,导致周边商户及住户排水不畅、房屋地基存在安全隐患,群众正常出行严重受阻。相关维权事宜已逐级反映,恳请相关部门依法及时介入处置。

据附近村民反映,涉事路段为村集体统一规划建设的公共道路,规划宽度10米,系周边群众及金桥农资、双龙油坊等商户日常出行、排水的重要通道。

目前,该道路被村民张保军非法占用搭建墙体,占用宽度约4米,同时4个共用排水口遭到破坏,造成沿线多栋建筑排水受阻,积水问题突出,房屋地基存在下沉风险,公共安全与邻里正常生产生活受到明显影响。

景县景州镇薛洼村是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通过新农村建设村民的人居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据当地村民说,当时没有改造建设前,修道的这个地方和附近的房子是建在4米深的大坑上,这个大坑往西10多米是张保军家的房子,2023年8月21日,为了建房修路景县五哥建筑公司已经给付了张保军154270元补偿,另外张保军出行也需要走这个道路,根据建筑习惯相邻两家中间的公共道路,是需要每家出一半的面积,合为一个整体后作为共同出行的道路,为此该4米的面积是张保军需要拿到这10米的公用道路上来的,不然张保军在此道路上就没有通行权,张保军在10米的道路上堵了4米建围墙,就是逼着附近村民再给他拿钱。

2023年时修建这10米的道路时,张保军是同意的,当时他也想把房子翻建后走这个道路,可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张保军的房子并没有翻建,他又想让景县五哥建筑公司再付给他这4米面积的钱,可是他自己又想走路,又想让别人把这4米面积的路钱给他,因为没有人再出钱,所以他就在10米的路中间砌了一堵墙,而且还跑到人家购买的路面上通行,这明显就不合理。

2023年9月份张保军就在10米的路中间建起一堵墙,这堵墙正对着张国良家的大门,导致出行受阻并且伴有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此张国良向上级反映该问题,盼望着上级综合执法队能够及时解决该问题,但是一拖再拖根本竟然没人管这事,后来时任薛洼村委会的书记张治广开着铲车把围墙给推倒了。

时间到了2024年9月17日,张保军再次伙同他人将修好的水泥路破坏又垒上围墙,并将4个下水道口堵死,正对这堵墙家的张国良和老伴气不过找到张保军理论,结果张国良的脚指头却被其砸了一下子,双方发生争执扭打在一起,张国良夺过张保军的铁锨拍了他一下子,结果铁锨把竟然折了,后来上级派出所出警处理,最后逼着张国良一方拿了2万元钱了结此事,张国良的老伴为此气的一病不起,于2025年9月份住院治疗,最后带着未了的心愿含恨离世,至老伴去逝挡在自家门前的这堵墙也没有被清除。

2025年3月30日,景州镇薛洼村委会召开村两委成员、村监会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的,《张保军占用村集体道路非法垒围墙问题》专项解决会,最后一致同意该违法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参会人员全部在会议记录上签字按手印。在2025年4月16日,景州镇薛洼村委会作为原告,把张保军列为被告,向景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排除妨害的起诉状,但后来不知为何诉讼没有正常进行,此事进一步搁置。

一直到了2026年4月15日,张保军又伙同他人再次堵路建墙,张国良再次报警处理,结果派出所拿出手机上的照片,说人家张保军有村委会开具的权属证明,人家垒墙谁也挡不住。

此时,张国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他去找张治广想问问清楚这是问什么,可张治广不在,张治广的父亲说:“听小广说也是没法的事,说是上级怕张保军上访,是上级的领导逼着小广给出的证明,还说小广你这个书记算是个什么官啊,说不让你干了就不让你干了”,听到这些张国良觉得天都塌了。

根据《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由县级政府登记造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颁证;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现逐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张国良说:“难道村里的书记就能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办理违法的事项,给开具权属证明,这上哪里说理去哪。”无奈张国良拨打了12345政府热线反映违法堵路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转办处理。

依据《民法典》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得妨碍他人正常通行、排水,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安全。

同时按照《河北省公路条例》相关要求,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道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村道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损坏村道及附属设施。

属地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公安机关等部门,分别负有村道管理、违建查处、违法占地处置、破坏公私财物行为依法处理等相应职责。

为此呼吁,请上级部门依法介入调查处置,纠正基层违规行政行为,依法拆除违法占道建设,恢复道路通行及排水设施功能,切实维护村民合法通行权、排水权及公共设施安全,杜绝以上访为由突破法律底线,妥善化解邻里矛盾,维护乡村正常秩序与和谐稳定,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障。

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与乡村和谐稳定。(东旭)

以下附带资料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本网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作者或当事人或单位核实并作出真实性承诺,提醒读者谨慎甄别。本文立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观点,仅作为呼吁、支持公平正义予以持续关注,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并依法依规核实相关内容,有理有据处理善后。

此文于2026年4月17日于北京发布于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编辑:京媒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