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松涛 通讯员 黄同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质效,筑牢基层社会治理法治防线,4月15日,范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正式建立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携手构建监督有力、衔接有序、协作高效、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

此次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是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县司法局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双方深化司法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的务实实践。机制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全流程,围绕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联合帮教、整改反馈等核心环节,进一步厘清双方职责边界、细化协作工作流程、明确监督工作重点,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行的无缝衔接、同向发力。

该机制规定,双方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制度,定期共享互通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执行变更、监管动态、奖惩情况等基础信息,打破信息壁垒;建立联席会议与会商研判制度,针对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日常监管、教育帮扶、终止执行等关键环节中出现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联合研判、协同处置,及时化解执法风险;建立业务同堂培训与案例指引制度,定期组织检察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尺度与监督标准,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监督线索移送与核查反馈制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处理、反馈。同时,范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察、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开展全流程监督,精准排查纠正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县司法局主动接受检察监督,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限时反馈,形成“监督—整改—提升”的工作闭环。

此外,双方还将联合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帮扶救助等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助力其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范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将以此次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为契机,严格落实各项协作要求,持续深化沟通联动、优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通过检司协同发力,切实把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力守护基层平安、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法治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贡献司法力量。

审核:张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