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与和平法中译者序言

鉴于《战争与和平法》在国际法领域的重要地位,该书被翻译成各种文字,并出版了许多版本。至1925年《战争与和平法》发表300周年之时,仅该书的拉丁文本和荷兰语、法语、英语及西班牙语译本即已发行了77个版本。[1]《战争与和平法》在国际法领域的巨大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然而,直到进入21世纪之际,中国仍然没有出版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中文全译本。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法学界,尤其是国际法学界的一大憾事。本人忝列中国国际法学人之列,亦自觉十分惭愧。为了把《战争与和平法》的内容完整地介绍给中国读者,以利于国内的学者和学生对格劳秀斯思想和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在恩师周忠海教授的指导下,我开始了翻译《战争与和平法》中文全译本的工作。

实际上,我开始接触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当时,中国政法大学老校长江平先生计划编纂出版一部法律丛书,包括《名著卷》《名案卷》《名人卷》等。我被分配撰写拟收入《名著卷》中的部分国际法经典著作的简介,其中包括格劳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在国家图书馆查阅了这些著作的英文版本,并撰写了内容简介。但遗憾的是,该丛书最终未能出版。

我于2006年正式着手进行《战争与和平法》的翻译工作。在10年多的时间里,除完成教师考核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之外,我把主要精力都投入到了这一部著作的翻译之中。实事求是地讲,《战争与和平法》的英文译本难度很高,加之格劳秀斯在书中引用了大量的著名学者的作品和历史文献,无疑进一步增加了翻译的难度,特别是其中脚注的翻译尤为不易。当时,即使是第一遍译文,我经常一天也完成不了一页。对于将近1000页的英文译本,时间和精力的消耗之巨可想而知。通过对本书的翻译,我深刻体会到尽管国际法被介绍到中国已有100多年,但《战争与和平法》的全译本一直没有被翻译成中文并出版的原因:该书的篇幅和难度以及需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足以使具备翻译此等拉丁文或英文著作能力的学者望而却步。

不过,正所谓功不唐捐,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我最终完成了《战争与和平法》全书的翻译,其第一卷、第二卷和第三卷分别于2015年、2016年和2017年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书出版后,市场反应良好,在不长的时间即销售一空。为纪念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出版400周年和满足读者的需要,去年冬天,我决定对《战争与和平法》进行修订,于2025年出版该书的修订版。在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商定相关事宜后,我随即着手进行修订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如期完成了对该书的修订。因个人能力所限,对于译文的不足之处,尚请读者在对照英文译本的基础上不吝赐教。

在本次修订中,我首先对全书内容作了认真的校对和审查,对译文中可能被误读和复杂的语句、少数拼写错误以及误译之处加以修改,并删除了“中译者注”中的个别词条。其次,补充了“英译者序言”以及“序文”的一个脚注中证明《战争与和平法》与《捕获法》关系的两小段拉丁文表述。再次,根据新的证据对个别人名、地名和作品名作了修改,并按照周作人和罗念生翻译的《欧里庇得斯悲剧集》、王焕生翻译的《古罗马戏剧全集·泰伦提乌斯》、罗念生翻译的《索福克勒斯悲剧五种》《埃斯库罗斯悲剧六种》等汉译古希腊剧本对格劳秀斯在《战争与和平法》中引用的有关剧本片段加以校对和调整。最后,我对译文中的少数名词和段落的翻译重新进行了论证和修改,其中,由于对英文译本中的个别表述缺乏一致认识,故以A. C.坎贝尔The Rights of War and Peace中的英文表述为准作了翻译。这也说明,对于相同的拉丁文表述,不同的英译者同样可能有不同的理解。需要说明的是,因本书第一版的三卷是分别出版的,故此次统一出版的版本命名为《战争与和平法》(全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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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ugo Grotius: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 “List of Editions and Translations of the De Jure Belli Ac Pacis”, t the BOBBS-MERRILL Company, Inc., pp. 877~886, (1925).

——节选自《战争与和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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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法(全三卷)

DE JURE BELLI AC PACIS LIBRI TRES·1625

THE LAW OF WAR AND PEACE·1925

[荷]格劳秀斯(Hugo Grotius) 著

[美]弗朗西斯·W.凯尔西(Francis W.Kelsey) 等 英译

马呈元,谭睿 译

ISBN:978-7-5764-2403-4

定价:69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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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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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与和平法》是格劳秀斯在总结和借鉴早期及同期学者优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完成的人类社会第一部系统地论述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规则的著作。它奠定了近代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在国际法的发展历史上具有无与伦比的重要地位。《战争与和平法》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著作,除法学外,其内容还涉及哲学、政治学、军事学、伦理学、神学、文学、史学等诸多领域。在法学方面,它既包括战争法,也包括平时法;既包括法学理论,也包括民法和刑法,但主要是国际法。格劳秀斯博览群书,旁征博引,《战争与和平法》中不仅大量引用了《圣经》《国法大全》《天主教教会法典大全》等历史文献的内容和许多权威学者的著作和观点,还引用了许多历史事件和典故,显示了格劳秀斯深厚的学术底蕴、高超的写作技巧和严谨的写作风格。

格劳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内容博大精深,它不仅是研究法学和国际法学的学者应当认真研读的最重要的经典著作之一,也是研究其他学科的学者需要认真阅读和思考的经典著作之一。从事政治、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领域的实际工作者亦可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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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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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呈元山西孝义人。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文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分中心主任,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研究员,曾任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93—1994年在美国华盛顿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学习;2000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法学院学习。长期从事国际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科研成果丰富。其中,翻译并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荷兰著名学者格劳秀斯的国际法经典著作《战争与和平法》(三卷,2015—2017年出版)、《海洋自由论》和《捕获法》共约200万字;专著《国际犯罪与责任》和《国际刑法论》(第一版)分获第七届和第十一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主编《国际法》教材第一至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谭睿山西平陆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科学博士(JSD),纽约州立大学助理教授。研究领域国际公法、国际金融法和中美银行制度。博士学位论文为“中国银行业的垄断与改革”(英文);曾发表“中美中央银行的区别及其应对金融危机的不同策略”(英文)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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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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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中译者序言(1)

序文(16)

英译者序言(63)

致法兰西和纳瓦拉最伟大的基督教国王路易十三(66)

绪论/1

第一章 论什么是战争、什么是法律/35

第二章 论发动战争的合法性/61

第三章 论公战和私战的区别与关于主权的论述/117

第四章 论以下犯上的战争/194

第五章 论谁可以合法地发动战争/233

第二卷

第一章 论战争的理由:首先是保护自身及财产安全/1

第二章 论属于人类的共有物/26

第三章 论财产的原始取得与海洋及河流的特殊情形/55

第四章 论财产所有权的推定放弃与由此产生的先占;它与依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区别/75

第五章 论对人的权利的原始取得;关于父母、婚姻、团体的权利和对臣民及奴隶的权利/91

第六章 论个人行为对财产的二次取得与主权及其附属权利的转让/132

第七章 论根据法律发生的财产传来取得与无遗嘱继承/141

第八章 论通常所谓根据万国法的财产取得/182

第九章 论主权或所有权的终止/202

第十章 论基于所有权产生的义务/217

第十一章 论承诺/228

第十二章 论契约/247

第十三章 论誓约/272

第十四章 论主权者的承诺、契约和誓约/301

第十五章 论条约与越权缔结的协定/314

第十六章 论解释/341

第十七章 论非法侵害造成的损害与由此产生的责任/369

第十八章 论使节权/380

第十九章 论葬权/399

第二十章 论惩罚/420

第二十一章 论惩罚的分担/508

第二十二章 论不正当的战争理由/545

第二十三章 论存在疑义的战争理由/561

第二十四章 谨记不要贸然发动战争,即使出于正当理由/577

第二十五章 论为他人发动战争的理由/594

第二十六章 论被统治者发动战争的正当理由/608

第三卷

第一章 论自然法关于战争中允许实施什么行为的一般规则;兼评诈术与谎言/1

第二章 论根据万国法臣民的财产或人身如何为统治者的债务承担责任;兼论报复/39

第三章 论万国法上的合法战争或公战;兼论宣战/50

第四章 论公战中杀死敌人的权利与针对人身的其他暴力行为/65

第五章 论破坏与抢劫/94

第七章 论对战俘的权利/147

第八章 论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权/157

第九章 论复境权/163

第十章 论在非法战争中谨慎行事的义务/183

第十一章 论在合法战争中对杀戮权利的节制/192

第十二章 论对破坏及类似行为的节制/227

第十三章 论对捕获财产的节制/246

第十四章 论对俘虏的节制/251

第十五章 论对取得主权的节制/265

第十六章 论对根据万国法不适用复境权的人与物的节制/279

第十七章 论战争的中立方/287

第十八章 论公战中的个人行为/296

第十九章 论敌人之间的诚信/302

第二十章 论国家结束战争的诚信,论和平条约的签订,论拈阄决定,论根据协议的决斗,论公断、投降、人质与担保/318

第二十一章 论战争期间的诚信,论停战、安全通行证与俘虏的赎回/353

第二十二章 论战争中掌握下级权力者的诚信/371

第二十三章 论战争中私人的诚信/380

第二十四章 论履行默示协议的诚信/387

第二十五章 结论暨关于诚信与和平的忠告/393

附录/397

中译者注索引/399

后记/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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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第三编辑部

设计排版:信息中心

校对审核:第三编辑部

审批签发: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