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马来西亚籍罗厘司机因经济陷入困境,向上司借钱未果,反被游说协助运送违禁品入境新加坡赚取报酬。结果他驾驶货车企图将总值近27万新元的电子烟及相关产品偷运入境时,在大士关卡被执法人员查获,最终被判坐牢2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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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被告杰加蒂斯瓦兰日前承认一项触犯新加坡《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的控状,其余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法庭揭露案情,被告案发时受雇于马来西亚一家运输公司,担任罗厘司机。由于个人经济拮据,他曾向上司“大卫”借5000令吉(约1600新元)应急,但对方并未借钱,反而向他提出另一项“赚钱方法”——替公司运送违禁品进入新加坡,完成后可获得报酬。

上司告诉被告,这批违禁品会藏在合法货物之中,不容易被发现。但当被告追问更多细节,包括货物内容及报酬金额时,对方均拒绝说明,仅要求他负责把货送进新加坡。

尽管知道事情违法,被告最终仍答应参与。这也是他首次尝试走私违禁品入境新加坡。

案发当天,即2026年2月2日凌晨4时左右,被告接获指示到公司取车,并获知货车内装有大量违禁品。由于预计抵达后需要搬运货物,被告还安排另一名男子同行协助卸货,但并未告知对方货物涉及非法物品。

凌晨4时35分,当货车抵达大士关卡接受例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在车内发现大批违禁烟草替代品,随即展开调查,并通知卫生科学局人员到场处理。

执法人员最终起获共3万6971件违禁品,包括电子烟装置、电子烟弹、加热烟弹及加热不燃烧设备等。

调查显示,这批违禁品市值高达27万6661新元,数量庞大,属于严重走私案件。

新加坡政府长期严厉打击电子烟相关产品,所有电子烟器具、烟油及加热烟草设备在本地皆属违禁品,进口、销售、持有或使用均可能面对罚款甚至监禁。

法官指出,被告明知货物违法仍选择协助运输,且数量巨大,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健康,因此必须施以阻吓性刑罚,最终判处他坐牢2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