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怀集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人员范围
本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7人,具体岗位条件见《怀集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19日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其中,以高中(中专)学历报考的人员,应在入职后最长3年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否则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责任心和纪律性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疾病,无其他严重疾病或身体缺陷;
7.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开始报名前一天(即:2026年4月19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0日至4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怀集县公安局二楼政工室(怀城街道红光路16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通过网上下载《怀集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填写材料,并携带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照片到现场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其中,退役人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两个或以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
考试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3个环节的顺序开展。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具体标准详见《怀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其中体能测评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面试环节),体能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分数。笔试环节(包含电脑操作)满分100分,笔试以现场写作方式进行,电脑操作主要测试应聘者打字速度和准确率,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形式。笔试采用全程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怀集县公安局将通过“平安怀集”微信公众号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公示,敬请关注“平安怀集”公众号。
3.面试
(1)人选确定。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
4.考试总成绩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注: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招录人民警察的标准和条件进行组织实施,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从业经历、信用记录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二)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安怀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备案同意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
(三)试用期。聘用后的辅警按照《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肇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管理,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入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福利待遇
聘用后,薪酬标准按照怀集县公安局现有辅警的工资标准执行,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参加应聘活动期间所需食宿、交通及体检等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2.应聘者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各环节考核测试,若出现迟到或缺席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取消资格,并由其本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须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应聘者需服从岗位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被聘用人员由我局按照工作需要安排及调整岗位,被聘用人员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由怀集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8-5583360(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
附件一:怀集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二:怀集县公安局202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三:怀集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怀集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7日
很满意 很安全
图 文: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
编 辑:陈雄、曾宇新
审 核:李小鹏、邓仕财
▍来源:怀集县公安局政工室
▍合作客服:1802619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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