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建议年轻的刑辩律师依赖搞关系?
因为过于依赖搞关系是有利有弊的,关键是弊大于利。利和弊各有两个方面,可以展开说一下。
有利方面:
一、办案件比较省事。
花大量精力、时间、金钱去搞关系,就没有太多精力去研究法律和案件了。
而且关系大概率会有一定效果,既然找关系能有效果,也就没必要花时间精力研究案件了。
所以,从省事的角度来看,搞关系是最省力的。研究法律、卷宗材料肯定是耗时耗力,而且会比较累。
二、关系搞得好,客户满意度会比较高。
毕竟关系搞得特别好,案件结果大概率会比较理想,关系已经打通,钱也花到位,结果如果不理想就有点过分了。
所以只要结果比较理想,客户大概率会比较满意,毕竟客户要的是结果,至于过程他是不在意的。
有害方面:
一、搞关系风险比较高。
尽管一时省时省力,客户满意度高,但有很大的风险,后期有可能会出事。
比如某个检察官或者法官出问题了,那么和他有关联的律师大概率会被牵连到。尽管不一定被追究行贿罪的刑事责任,但也有可能会被律协处罚。
此外,在这个过程中会担惊受怕,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好,这个过程也是挺难熬且痛苦的。
二、靠关系不够长久,而且会导致办案能力下降。
因为依靠关系那么轻松就能拿到优质的案源,而且案件结果都比较理想,长此下去,就会养成一个惯性思维:只要搞好关系,根本不需要研究法律,也不需要研究卷宗。
那么只要时间足够长,你办案的能力肯定会下降得越厉害。即便不会泯然众人,也会被顶尖高手甩出好几条街。
例如,两个起点相同的律师:
- A律师天天搞关系,不是喝酒就是唱K,根本没有时间去学习、研究法律、研究卷宗材料。
- B律师每天把别人喝酒K歌的时间都专注于研究法律、研究案件材料。
坚持多年之后,两个人的差距可想而知。
天天喝酒K歌的A律师,不仅办案能力会下降,身体素质也会下降,健康风险直线上升。相反,那个研究法律、认真学习的B律师,不仅健康状况会越来越好,而且办案能力会越来越高。
相比较而言,两个人的差距肯定会越拉越大。
总之一句话:
所以,干任何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年轻的时候想省时省力、想快速致富,必然要付出健康和其他风险的代价。如果能够坚持长期主义、延迟满足,自己年轻的时候好好地钻研专业,才是长久之计。
一个人专注于研究法律,认真学习,经常总结,假以时日,注定能够大器晚成。
两者各有利弊,主要看自己的选择。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亳州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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