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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崔桂忠

近日,襄阳沈营村“123大厦”违建事件尘埃落定:一栋1703平方米的房屋中,千余平方米被认定为违法建设;涉事房屋虽为村支书肖某之父所有,肖某本人被免职,违建已拆除。官方通报澄清肖某2025年才任职,而违建主要发生在2011年、2014年,看似与其无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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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公众的疑问并未消散:拆得了有形的违建,拆不掉无形的监管顽疾;免得了村支书的职,治不了基层治理的“软骨病”。人们追问的“保护伞”,或许并非某个具体领导的手写批条,而是整个监管链条的集体“失明”与消极不作为——这恰恰是最隐蔽、也最危险的“保护伞”。

一栋“豪宅”拔地而起,监管为何全程“静音”?

农村自建房有明确的面积、层数限制,普通农户盖两层、三百平方米已属不易。肖父却能在集体土地上建成五层“豪宅”,扩建超1400平方米且无任何手续。若没有权力的隐性背书、没有各级监管的层层失守,这几乎不可能发生。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早已警示:违法建设的滋生,从来不是单一主体的任性,而是从村委会到乡镇、再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集体“失能”。

2011年、2014年两次大规模违建,村委会为何视而不见、未向上级报告?镇政府巡查发现后,为何仅处以罚款却不拆除违建?这种“罚而不拆”,本质上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是责任落实的“打折扣”。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本应是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却沦为了违建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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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职一个村支书,远不足以回应制度性质疑。

肖某被免职,或许是对舆论的及时回应,但仅问责基层末梢,不深挖监管体系漏洞、不追责失管失察的各级责任人,无异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村支书虽官小,却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代言人”,其言行关乎公信力。肖某阻拦拍摄时那句“再拍我房子,我就要跟你说个一二三”,透着“权大于法”的错误认知——而这种认知的滋生,恰恰源于长期监管缺位、责任空转,源于“小事不小视”理念的背离。

公众的愤怒,从来不止于一栋违建,更在于权力的傲慢与基层治理的“宽松软”。人们想知道的“保护伞”,包括但不限于:违建期间,历任村两委干部是否知情?乡镇国土所、城管中队是否巡查到位?上级职能部门是否收到过举报、又是如何处置的?这些问号不拉直,“一免了之”就难以服众。

从“拆房”到“拆障”,基层治理需要动真格。

通报中“举一反三、加大查处力度”的承诺,若要避免沦为空话,必须跳出“一拆了之、一免了之”的懒政思维。

其一,刨根问底查链条。公开违建资金来源、审批漏洞,厘清村委会、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链条——是谁默许、是谁包庇、是谁监管缺位?每一个问题都应给出明确答案,每一个责任人都要依法追责,无论职位高低。

其二,标本兼治建机制。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批、违建巡查、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把监管责任落到具体岗位、具体环节,让违建“不敢建、不能建、建不成”。同时,建立跨年度、跨任期的违建追溯机制,防止“新官不理旧账”。

其三,警钟长鸣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摒弃特权思想,牢记“权力再小不能任性,位置再低不能忘本”。对村民反映强烈的违建问题,要建立提级督办和异地交叉检查制度,打破“熟人社会”的监管困境。

拆违之后,还须追问。

一栋违建的倒下,不应是舆论风波的落幕,而应是基层治理提质增效的开端。襄阳这起事件再次警示:拆违,既要拆“有形之房”,更要拆“无形之障”——那些视而不见的监管习惯、推诿扯皮的部门壁垒、习以为常的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问责,既要问“末梢之责”,更要问“源头之责”。唯有根治监管顽疾、压实责任链条,才能让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真正畅通。

至于公众心心念念的那个问题——“保护伞”到底是谁?答案不应止于“监管不力”四个字。我们等待更详尽的调查通报,更等待一个让“不敢建”成为常态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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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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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