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宿迁一男子张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求助,称其在一平台刷短视频时,点击弹窗进入游戏链接,充值玩抽奖游戏,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短短11个月内充值500万元,“多年积蓄付诸流水,还欠有大量外债。短视频平台宣称的所谓‘高爆率、必赚’,但抽奖游戏实际回本极少,涉嫌虚假宣传。”张先生告诉记者,如今他债务缠身,妻离子散,几近崩溃。记者调查发现,张先生单日充值金额曾高达18万元,但游戏中并未对其进行限额提醒,而有其他玩家单日充值3000元即弹出提醒窗,并自动关闭游戏相关功能。此外,在该游戏的直播间里,会有“公会”推荐玩家加入某主播房间,并由“中间商”用现金兑回玩家抽中的虚拟奖品,形成了一个充值、抽奖、套现的利益闭环。律师告诉记者,平台或涉嫌虚假宣传,且其兑现利益的操作手法,明显在规避现行法律法规。
刷短视频跳出游戏链接,小伙上瘾后充值500万倾家荡产
32岁的张先生是宿迁人,经自己努力成为当地建材供应商,年入几十万,家庭和睦。上有父母帮衬,下有两孩绕膝,小日子原本过得红红火火。然而,这一切在2024年8月之后彻底发生了改变。
“我刷短视频时,频繁收到推送的‘幸运小玩法’挖宝广告,点进去后发现,不少主播在直播间卖力吆喝‘爆率高、能必赚’,且在玩法入口处标识‘必赚’‘首抽必赚’等字样。”张先生向记者回忆,看到屏幕上不断滚动的中奖提示,再加上主播不停地煽动,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充值参与了。
起初张先生小额试水,偶尔能抽到价值较高的虚拟奖品。尝到这点“甜头”后,让他越陷越深,“多充点能中大奖”“亏了想回本”,不断加大充值金额,最终陷入了不能自拔的境地。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流水记者看到,2024年8至12月,充值865次,合计173万余元,其中9月份充值近100万元。2025年1至4月份,充值494次,共计133万余元,其中1月份充值98万余元。除本人手机绑号登录充值外,他的另一个账号在2025年4、6、8月共充值50余万。此外,张先生还用支付宝充值80万余元。
“我算了一下,准确的充值记录为498.5万元。”张先生表示,当时在主播的鼓动及诱导下,自己长时间、大额连续充值参与抽奖,几乎是处于失控的状态,就是为了挽损、翻本,但回报率极低。
规则明确单日有消费上限,日充18万却未收到任何拦截、提醒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在张先生所玩游戏的规则中看到提醒:“我们建议您理性消费,当您在该玩法内达到每日消费上限后,当日内将无法继续消费。”记者从多个游戏视频中看到,有玩家的页面提醒“您今日在该玩法中消费已达上限,今日将无法在该玩法中继续消费……”也有“您近期的消费已达上限,将无法继续消费,建议您理性消费。”
据张先生介绍,该平台上他常玩的游戏有多款,游戏种类也经常上新,但玩法大同小异。他所玩的游戏为充值1元钱获得10虚拟币,即可参与抽奖。
记者进入游戏直播间发现,入口处“必赚”的提醒字样已然不见。作为新手玩家,充值1元钱可获得7虚拟币,便能进入抽奖环节,里面有几十种游戏供选择。
按1元钱换10虚拟币算,张先生单日充值18万元换180万虚拟币。按10虚拟币抽奖一次,要抽18万次;按100虚拟币一次,也要抽1.8万次。他又是如何在一天之内抽完的呢?原来,平台的游戏抽奖分三个等级,可以连抽。如,初级单次10虚拟币,最高100连抽,相当于一次花掉100元,最高可获得66元礼物;中级单次100虚拟币,最高100连抽,花1000元最高可获得1000元礼物;高级单次1000虚拟币,最高30连抽,花3000元最高可获得10000元礼物。
“我每天充值没有限额,抽奖次数没有限制。有时一上头,都是30连发地抽,几万十几万就没了。”张先生说,游戏规则公示明确提示单日有限额,但我月累计百万、单日十多万元,高频、大额消费,平台却无任何拦截、提醒,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拦截是个幌子,还是区别对待专宰我这样无法控制自己的玩家呢?
记者进入游戏平台发现,眼下,其单个游戏每天限额1000元,最多只能玩3个。
宣传“首抽必赚”、推荐“中间商”回购套现涉嫌多项违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多个截图看到,游戏平台入口标有“必赚”,进入游戏界面后,红底的“首抽必赚”格外显眼。
“必赚属于确定性承诺,但询问客服,回复是必赚礼物,这明显是狡辩嘛。”张先生告诉记者,在其他的广告语中,如“一发入魂三飞船”“翻倍狂飙8倍”等都属于高爆率宣传,既是诱导,也是虚假宣传。比如,“未来飞船”价值1万元,100元钱抽一次。可实际上“一发”(抽一次奖)只能获得单个礼物,最多也就一个“未来飞船”。也就是说,他根本就没有3个“未来飞船”这一奖项,其中奖概率为零。
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记者,广告语中的“必赚”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还涉嫌违反第二十七条中不得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虽然游戏宣传不属该类别,但法理相同,商业广告同样不应也不得做出绝对化、无法验证的收益保证,否则构成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此外,游戏通过宣传“必赚”,属于网络环境下的虚假商业宣传,还涉嫌违反《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八条。
该律师表示,若游戏平台未对张先生进行限额及提醒,涉嫌违反《网络游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该规定目的是为限制游戏过度使用和高额消费,并要求“所有网络游戏须设置用户充值限额,并在其服务规则中予以公示,对用户非理性消费行为,应进行弹窗警示提醒。”至于张先生提到的中奖概率为零的情况,律师称,如果属实则涉嫌诱导玩家、虚假宣传。
多个截图显示,抽中的虚拟礼物可以被“中间商”兑换成现金,通过微信转账给张先生。“在游戏平台所中的虚拟礼物会标明多少虚拟币,既可以回收变成能量继续抽奖,‘公会’还会推荐你进入指定直播间刷礼物,‘商人’以不超过五折的价格回收该礼物,在线下转账。”张先生说。
律师告诉记者,“充值、抽奖、中奖、兑现”已形成了一个商业利益闭环,如果参与者均为平台工作人员,该种行为还可能涉嫌网络赌博。
“消费500万元?”平台客服很惊诧,并称:“公会”“商人”仅为合作商
随后,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致电该短视频平台客服,一名工作人员惊讶之余,反复跟记者确认,玩家是消费了500万元,还是500万虚拟币(折合人民币50万元)。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称,由于对游戏玩法不太了解,将向上级反映后再作回复。
4月19日下午,另一名客服致电记者:“我想知道一下,500万全亏进去了,是500万人民币吗?”该客服称,他也是想确认一下玩家的相关情况,该客服向记者表示,游戏平台里的“公会”和“商人”,并不属于平台的工作人员,而是合作商。至于对张先生的消费没有限额和提醒,他回应称,目前国家的游戏管理暂行办法里并没有限额的要求。
而对于记者提出的主播或“公会”在直播间多次展示中奖过程、排行榜及诱导式的,以及在游戏页面出现“必赚”及虚假中奖率等,该名客服称,将再向上级领导反映,让记者等候回复。截至记者发稿,尚未收到平台方面对相关问题的回应(文中张先生为化姓)。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梅建明
编辑 刘浏
主编 陈迪晨
校对 朱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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