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位高危妊娠产妇死亡的医疗纠纷案,三级医学会竟给出三份完全对立的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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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医学会(2024.8.29):不构成医疗事故,称医方诊疗规范、死亡与医院无关 。
某省医学会(2024.12.13):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轻微责任,承认有过失但责任很轻 。
中华医学会(2026.1.5):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主要责任,直指医院管理混乱、评估缺失、违规手术,与死亡有直接因果关系 。
从“无责”到“轻微”再到“主责”,同一事实、三级鉴定、三种判词,医学会的鉴定还有谱吗?
业内“医医相护”潜规则暴露无遗:基层医学会多护短,省级和事佬,直到最高级才敢说真话。患者维权要历经市级、省级、国家级三轮煎熬,成本极高。
更让人疑惑:中华医学会一年到底开几次鉴定会?作为全国最高鉴定机构,受理案件极少、门槛极高,普通患者想拿到公正结论,难如登天。
医疗鉴定本是公平秤,如今却成“变形尺”。三级鉴定反转不断,谁来守护死者尊严?谁来保障患者权益?
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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