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21日讯 4月21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情况。
近期,市政府印发了《2026年青岛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的原则,对今年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包括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2件,开展政府规章调研项目9件,并适时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主要内容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推动制定《青岛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积极回应企业关切,完善对民营经济组织的权益保护、要素支持、服务保障等制度机制,以法治手段进一步破解发展难题、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低空经济新赛道。推动制定《青岛市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动低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应用推广、安全保障等制度措施,推动低空经济产业融合集聚,助力打造新兴支柱产业。
聚焦民生保障,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制定《青岛市节约用水条例》,坚持“四水四定”原则,严格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细化完善工业、农业、服务业等各领域节水措施,推动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制定《青岛市城市更新条例》,加强城市更新的统筹规划,明确城市更新主体,规范城市更新规划、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制度措施,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助力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人民城市。
强化公共安全,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推动修改《青岛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新型火灾风险治理,完善消防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机制,切实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灾害损失,为城市安全稳定运行提供坚实保障。
维护法治统一,适时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清理。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颁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将开展生态环境等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对与上位法规定不符、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加强项目储备,统筹做好立法调研。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城市管理等方面,开展胶州湾第二海底隧道管理、部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赋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等9件规章项目的立法调研。通过调研论证,深入了解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制度需求,为后续相关立法工作奠定基础,推动政府立法工作有序衔接,增强立法工作的协同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计划》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政府立法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确保政府立法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以高质量立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臧一文 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