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从今天起,彩练新闻为人民服务频道将连续追踪报道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柳艳红女士的遭遇。一个自称从未生育过二胎的母亲,一个素不相识的孩子,一份盖着假公章的出生证明——这些荒诞的情节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真相?谁在造假?为何假证能畅通无阻?受害者维权为何如此艰难?我们将一一揭开谜底。

“没有妈妈不认自己孩子的。”

这句流传千年的谚语,在49岁的柳艳红这里,被彻底打破了——她正在拼尽全力,要解除自己和一个素未谋面的女孩之间的“母女关系”。

“这个孩子不是我生的,我凭什么当她妈?”柳艳红坐在东丰县的家中,语气斩钉截铁。

她口中的“孩子”,名叫高某彤,出生日期登记为2011年11月5日。十余年来,柳艳红从未见过这个女孩,甚至直到今年3月,她才知道自己的名下“挂”着这么一个女儿。

办独生子女证,意外发现自己“多了一个女儿”。

事情要从一个电话说起。

今年3月,柳艳红的前夫高军突然联系她,说要将一个叫高某彤的女孩的户口迁回到二人名下,因为孩子想回东丰读书。柳艳红觉得蹊跷——她和前夫早在2005年就已离婚,各自生活多年,凭什么要共同挂一个孩子的户口?

出于好奇,她前往东丰县公安局户籍窗口查询,工作人员调出信息后告诉她:“你有两个女儿,二女儿这个叫高某彤的女孩,早在2012年5月就已经落在你和前夫高军的名下了,5天之后就迁走了。迁到山东了。”

柳艳红当场愣住。

为求进一步确认,她又去办理独生子女证。窗口工作人员看了一眼系统,抬头对她说:“你办不了,你名下不止一个孩子,还有一个女儿。”

“我当时就觉得天旋地转。”柳艳红说,“我明明只生过一个女儿,1998年出生的,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女儿?”

柳艳红介绍,她与前夫高军在1997年登记结婚,1998年二人育有一个女儿。2005年,二人离婚,至今没有再生育过。

多出个“女儿”后,柳艳红的生活发生了变化。她说,自己的女儿对她不满,家里老人也很上火。从法律上来讲,以后自己的财产继承等方面有什么事情,自己的亲女儿不能完全说了算,还要找这个高某彤签字确认。但是,高某彤在哪里,她压根不知情,从来没见过,迫切想解除与高某彤的“母女”关系。

解除母女关系,在柳艳红奔波一个多月后,丝毫没有进展,她却被告知需要走法律诉讼、亲子签定程序,柳艳红十分气愤,将此事反映到了“彩练帮你办”。

4月20日,记者驱车赴东丰县进行采访。从警方了解到,户籍显示,如柳艳红所述,其名下确实有两个女儿。

那么,柳艳红迫切想解除关系的这个“女儿”怎么来的?柳艳红怎么当了这个“女儿”的妈妈呢?请继续关注下期报道。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张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