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彭海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将解决“执行难”作为法治建设与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健全国家执行体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赋予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更为深刻的时代内涵和要求。近年来,江西省萍乡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萍乡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做深做实交叉执行、终本出清等重点工作,以高质量执行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深化规范执行
促推质效双提升
萍乡法院将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从机制完善、效能提升、队伍淬炼三个维度精准施策,构建全链条规范、全流程透明、全方位监督的执行工作体系。
健全制度体系。2025年年初,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对标对表,出台《规范执行提升年实施方案》,规范财产查控、终本管理、案款发放等办案关键节点,为执行办案提供有效指引。常态化开展案件交叉评查,重点聚焦查人找物不彻底、办案程序不规范、终本终结不合规等环节,以问题为导向,提升执行干警办案能力。坚持“当下立”和“长久治”相结合,开展萍乡法院“执行大评比”活动,以案例为引,强化规范执行意识。
优化流程管理。为实现案件办理规范高效,萍乡法院持续优化“三个中心”运行机制:指挥中心负责拟订全年工作方案,定期对执行质效和重点工作调度管理;评议中心负责对疑难案件、重要事项进行分析论证,掌握案件进展及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事务中心负责分段完成文书送达、财产查控、现场勘查、快速出警等工作。“三个中心”运行协调高效,实现管理有序、程序规范、质效提升的工作目标。
加强风险防控。萍乡中院连续两年召开全市执行条线党风廉政建设会,组织相关人员签订“违纪违法零发生”责任书,筑牢依法执行的思想防线。萍乡法院主动对外公布执行干警联系方式,案件当事人及案外人可自行约见执行法官。推行院长、局长信访接待制度,对于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一旦发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不断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
深化交叉执行
充分释放改革效能
交叉执行是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执行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关键机制和有效利器。萍乡法院深刻领会交叉执行工作精神内涵,坚持实效导向,全力破解交叉执行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严把案件关口。萍乡中院出台《深化交叉执行工作方案》,要求全市法院按照由近及远、先急后缓的原则,以当事人住所地(户籍地)及财产所在地为依托,全面细致梳理交叉执行目标案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采取提级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在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中,萍乡中院通过集中执行,既执行完毕省级交叉的案件,又实现8起欠薪案件的“连环清”。
落实主体职责。交叉执行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主体责任。近两年来,萍乡法院共召开26场调度会,提高执行干警对交叉执行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于指令、提级、集中执行的案件,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领导带头包案推动,最大限度发挥交叉执行制度优势。对于迟迟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目标案件,及时启动二次交叉程序,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定期追踪问效。交叉执行的目的是解决执行工作难题,有效破解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沉疴积弊,提升案件执行质效。萍乡中院执行局加强与该院督察室、驻院纪检组工作衔接,对于取得实质进展的指令执行、提级执行案件,及时启动“一案双查”程序。对于取得良好成效的目标案件,做好经验总结和案例编写,加强对外宣传引导。
深化“终本清仓”
全力兑现胜诉权益
“终本清仓”是落实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是有效扭转终本案件积压增长被动局面的重要抓手。2024年3月,江西法院推动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面启动党委领导下的“终本清仓”机制改革。萍乡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党委统揽、法院主办、部门参与、联动共治”的执行路径。
融入城乡基层治理。近年来,萍乡法院致力将“终本清仓”融入城乡基层治理,围绕“去存量、控增量、提质量、防变量”工作目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确保“终本清仓”机制改革常态化、长效化。聚焦党委领导下的“终本清仓”工作,推动党政领导带头包案,细化基层组织协助执行事项,实现解决执行难从“法院主抓”向“党政齐抓”转变。2025年以来,萍乡法院终本出清率排名居江西法院前列。
加强内外联动。萍乡法院对内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执破衔接”工作的意见》,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借助执破融合实质化解一批“执行不能”积案,有序释放被查封冻结的要素资源。组织开展3万元以下终本案件集中清仓行动,通过强制执行实现自动履行一批、强制执结一批、和解出清一批的行动目标。对外持续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与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和规范检察、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办案的操作流程。与萍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常态化开展查扣被执行人车辆专项行动,精准打击躲避执行行为。定期与检察、公安机关开展拒执案件座谈会,畅通证据收集和移送程序,合力打击一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善意文明。在摸清终本案件底数的基础上,萍乡法院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同向而行、同频共振。对“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推行一案一策执行机制,通过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措施,给予被执行人更多发展空间。试行“预查废”“预执废”工作机制,助力金融机构快速核销不良资产,让“沉睡”的案件快速出清,实现强制执行与信用修复双重发力。
下一步,萍乡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打通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为推进法治建设、保障群众胜诉权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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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6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88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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