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应急管理部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通过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挂牌督办、警示曝光等,推动各地区查处打击了一大批化工非法生产行为,并公开发布了4批次共15起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摄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一司副司长刘丽介绍,当前化工非法生产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特点:一是为了追逐暴利罔顾安全。比如,去年以来,农药原料2-硝基-3-甲基苯甲酸,价格一度大幅上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催生了一些非法生产。去年河南新乡“7·23”事故、今年山西朔州“2·7”事故都是非法生产同类产品,用到的硝化工艺风险比较高,容易引发爆炸,现场设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二是隐蔽性强。大部分非法生产处心积虑逃避监管,往往藏匿于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废弃场所、监管薄弱地区。有的用“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进行伪装,比如山西朔州窝点就是以生产饲料为名;有的“流窜作案”,比如2024年山东鄄城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事故,先后换了2个省、3个生产场所。三是具有链条性特征。各地区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发现,非法窝点往往关联着原料、技术、场地、设备提供方和产品购买方等上下游,需要相关地区和多个部门协同发力,才能有效铲除。
化工非法生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应急管理部将强化以下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一是持续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特别是充分发挥县乡等基层“前哨”作用,采取网格化方式,对重点区域、可疑场所开展常态化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查处。
二是注重发挥科技化、信息化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手段,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监测预警等创新场景应用,提高打非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动依法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从严追究责任。加强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利益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一并倒查处置。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刚刚发布了公告,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实施安全许可监管。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强化宣传警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动员社会举报非法生产行为。“我们了解到,目前山东等地对举报非法生产的举报人给予了最高40万元的重奖。”
上游新闻记者 崔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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