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2026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民政部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中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

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已获得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个人申请表;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3.低收入证明材料(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

4.2021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4日期间开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病案(须载明确诊患者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

5.申请救助诚信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4月下旬,各地截止时间以当地县(市、区)妇联具体通知为准。

四、申报流程和要求

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向认定其低收入身份的民政部门所在地村(社区)妇联提出救助申请,具体申报要求详询各地县(市、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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