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源县人民法院邀请新源县第三中学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现场旁听涉危险驾驶、盗窃等刑事案件庭审画面。(陈晓宇摄)
为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4月20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邀请新源县第三中学20余名师生走进法庭,现场旁听涉危险驾驶、盗窃等刑事案件庭审,以直观的“庭审课堂”,为青少年播撒法治种子,厚植法治根基。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流程规范有序。在刘某危险驾驶案审理中,法庭查明,2025年11月11日晚,刘某饮酒后于次日凌晨驾驶轻型多用途货车行驶,被交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67.40mg/100ml。法庭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随后开庭审理的马某盗窃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马某于2025年12月27日至28日在新源县城多次盗窃,涉案财物价值2951元,该案择日宣判。年仅19岁的被告人与在场学生年龄相近,其以身试法的违法行为让同学们深受触动,直观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与违法的代价。
庭审结束后,法院法官助理刘金义带领师生参观少年法庭,结合案件开展沉浸式普法。针对学生提出的“酒驾为何入刑”“未成年人为何需承担刑事责任”等疑问,刘金义逐一细致解答。他指出,酒驾入刑旨在从源头防范交通事故,将法律防线前移至危险行为制裁,有效减少伤亡事故;同时明确,已满16周岁为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触犯刑法必将受到惩处。通俗的讲解、鲜活的案例,让抽象法律条文转化为易懂的法治知识,赢得学生们阵阵掌声。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打破传统普法模式,让青少年从单向“听法”变为多维“学法”,从被动接受转为主动感知,切实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新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费君表示,新源县人民法院将依托“法润新芽”少年法庭文化品牌,持续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庭审旁听、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司法力量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以法治护苗、育苗,为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坚实根基。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 编辑:毛卫华 通讯员:刘金义)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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