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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调整南安市溪美街道彭埔路全路段载货汽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自2026年4月29日零时起,对溪美街道彭埔路全路段载货汽车通行措施予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路段

彭埔路全路段(溪美街道新华南路至东田镇县道328线汤井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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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制措施

中型及重型载货汽车(车辆类型界定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 802-2019)执行)。

三、管制车辆类型

(一)过境车辆

每日7:00~23:00禁止过境中型及重型载货汽车在本路段通行,过境车辆请提前规划路线绕行。

(二)沿线企业车辆

本路段沿线企业自有生产经营载货汽车,需严格避开以下交通高峰时段通行:

每日7:00~9:00、11:00~15:00、16:00~19:00禁止通行,其余时段允许正常通行。

四、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不受本次通告管制措施限制。

五、特殊情况通行申请

因应急抢险、工程保障、企业生产急需等特殊情况,确需在管制时段、管制路段通行的受限载货汽车,须提前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严格按照核准的路线、时段通行。

六、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6年4月28日止。

特此通告。

南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2日

来源:南安公安

编辑:傅少滨

一审:陈青青丨二审:苏敬元丨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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