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政策和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防范违规招生和诈骗行为发生,现就安平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郑重提醒如下:
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安平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安排部署,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均通过“安平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官方发布。招生报名、电脑随机派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重要环节,均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严禁以“研学”“校园开放日”等形式擅自组织招生报名及考试,严禁以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开展预报名工作,严禁委托校外机构代为招生,所有私下预录取行为均属违规操作,一律无效。
二、关于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安平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安平中学招收本县范围内的考生;志臻高中、志远高中、育才高中、同华高中、启蒙高中招收审批地范围内的考生,且2024年起已停止在衡水市以外区域招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之外擅自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得录取无河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的学生,严禁通过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报名等任何形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违规费用,坚决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
三、关于违规招生、转学造成学籍风险的提示。任何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无学籍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凡是违反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规定招收的学生均属违规招生,不予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统一注册,新生录取后未按时报到入学、错过学籍注册时间的,将无法正常注册学籍。学籍注册、学籍业务办理和学籍管理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办理学籍名义的收费行为均属于违规行为,请家长仔细甄别,切勿上当受骗。
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安平县教育局
2026年4月21日
来源:安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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