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于《江苏法治报》2026年4月23日头版
作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法庭之一,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自2017年1月揭牌运行以来,始终坚持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主动服务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前沿科技领域,将保护新质生产力发展理念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之中。2025年,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共新收技术类案件1036件,审结1091件,为苏州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起专利侵权案的“真保护”实践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审结迈某公司与思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思某公司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
迈某公司系“基于微液滴的数字核酸扩增定量分析方法及系统”发明专利权利人。思某公司主营第三代液滴式数字PCR设备,其数字PCR分析仪为国内唯一获批用于慢粒白血病融合基因绝对定量检测的产品。迈某公司起诉主张思某公司产品侵权。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理后认为,争议焦点在于被诉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微管道一端开口在液面以下左右往复振动”特征。结合专利说明书及无效决定,“左右往复振动”应理解为基本平行于液面的水平往复振动。被诉技术方案采用毛细管往复摆动与平移运动的复合曲线运动,与专利水平振动原理、效果均不同,且生成液滴更稳定均匀、检测效率更高,故不构成侵权。一审判决后,迈某公司上诉,最高法二审维持原判。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立足专利发明目的,准确界定保护范围,既为科研再创新提供了司法保障,也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这样的事例,在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并不鲜见。近年来,法庭审结了全国首例精细化计算技术贡献率的专利侵权案,为科学裁判提供了样本;审结的涉GPL开源协议案,精准界定了开源代码二次开发的权利边界,有力保护了我国软件开发产业链安全。在“严保护”理念下,法庭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让恶意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在某药品商标侵权案中,被告恶意注册使用与原告驰名商标“长秀霖”高度近似的“长舒霖”商标,因侵权获利远超法定赔偿上限且主观恶意明显,法庭判赔6000万元。
技术调查官如何穿透技术迷雾
知识产权案件,特别是技术类案件,核心在于技术事实的认定。如何弥补法官在专业技术领域的知识短板?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给出的答案是——技术调查官。
自2017年起,苏州市中级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构建了“一基三面”技术调查官“苏州模式”,法庭还在全国首创技术调查官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一官二员”新机制。目前,已有30名技术型人民陪审员入库,涵盖生物医药、计算机、新材料等多个前沿专业领域。
2023年4月,成立仅五年的C某生物在获得融资后,却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风暴。纳斯达克上市巨头Q公司指控其核心技术“单分子阵列检测技术(Simoa)”被侵犯,通过关联公司K某生物在中国提起4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生产、销售涉诉产品及相关服务并赔偿损失。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技术事实的查明。为此,法庭特别邀请了医疗器械与生物医学领域的双领域技术调查官——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黄清昌和孙黎。他们采用双轨制技术听证与现场勘验的方式进行案件审理。在严格的保密措施下,法院在C某生物研发实验室进行技术设备实操验证,确保双方技术创新得到详尽了解和验证。
最终,在2025年6月,被告顺利完成了所有设备的方案更迭,让市场在无需额外成本的情况下享受到了技术升级的成果。原告也获得了关键性的承诺,其专利权得到有效维护,原有的市场格局得以恢复。
司法服务延伸至企业“家门口”
严格的司法保护是“刚性力量”,而主动的服务延伸则是“柔性保障”。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树立“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司法服务理念,倾力打造“苏知最舒心”亲商法律服务品牌,通过上门走访、授课培训、座谈交流、旁听庭审等各类线下亲商活动近百场,为数千家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精准滴灌”法律服务。
2024年4月,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正式上线“法企对接平台”微信小程序,同步建立“科技型企业名录库”,目前已有60家科技型企业入库。2025年4月,苏州市中级法院“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苏知’护航创新创业暨司法赋能昆山新质生产力发展”主题活动在昆山举行,昆山高新区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揭牌设立,昆山市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中心(西)启动建设,为创新主体提供高价值专利培育推广、法律咨询、公证服务、运营交易等公益服务。
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不仅要在末端“治已病”,也需要在前端“治未病”。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主动延伸多元解纷触角,先后在传统文化、智能装备、现代声学等产业集群设立6处“苏知和合坊”联络基站,为入驻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在吴中区,法院与地方政府联合揭牌“苏知和合坊”,签订《机器人及智能制造产业纠纷诉源治理合作备忘录》,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全国机器人产业创新集群第一区”建设的最前沿。
《苏州市实施知识产权“八大工程”全面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一项项科技创新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出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制度保障的基础上,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和“国家层面知识产权上诉审理机制”两大制度优势,与无锡、南通、常州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共建协议》,整合优化区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资源,形成四地一体聚焦保护创新的新格局。
正如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徐飞云所言,法槌起落,对于法官来说无非是多了一个案件,但对于企业来说,一件知识产权纠纷的胜败可能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我们要力求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
苏州法院发布知产司法保护成绩单
4月21日,苏州法院4·26主题活动暨司法赋能苏州高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发布会在苏州举行,现场发布了2025年度苏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度工作报告与十大典型案例。苏州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瑛,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卫兵,苏州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朱劼纯等参加。
记者了解到,2025年,苏州两级法院全年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276件,同比增长22.7%;审结8020件,同比增长25.6%,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329件,审结1369件;其中,新收技术类及垄断案件占新收案件总数77.95%,创法庭2017年成立以来新高。
活动中,苏州知识产权法庭法官助理李昕玥以全国首例适用欧盟法认定境外商标侵权案为切口,介绍了苏州法院在精准对接国际规则、积极行使管辖权定分止争、服务保障企业出海等方面的探索。张家港市法院员额法官封铱磊通过讲述全国首例认定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清晰的司法指引。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员额法官严常海在“数字核酸扩增定量分析”发明专利侵权案中详细分析了不侵权认定思路,该案成功化解了目前国内唯一一款用于慢粒白血病融合基因绝对定量检测产品的停产风险。苏州市虎丘区法院狮山人民法庭(苏州数据资源法庭)庭长游进国讲述了“对合法公开数据的整合展示行为不构成侵权案”,该案实现了数据权益保护与公共利益的有效平衡。
作者:丁平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