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立法护航150万“南京工匠”!

南京拟鼓励企业按比例分配成果转化收益

“紧扣产业梯度发展布局设计精准培养路径”“鼓励企业建立成果评审、奖励与转化制度,按比例分配成果转化收益”“系统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技能提升与权益保障措施”……4月21日至22日,南京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对《南京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促进与保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护航“南京工匠”

长远发展

南京市作为东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和先进制造业基地,拥有规模庞大且结构清晰的产业工人队伍。据不完全统计,其核心力量(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有150万人左右。这些新时代的“南京工匠”在推动本市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发挥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然而,随着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步伐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在规模、结构和技能需求上面临着新的形势。记者在走访企业、产业工人队伍及相关部门时发现,产业工人队伍在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时常面临着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

为锻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

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看到,进入首次审议的《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技能提升、职业发展、激励保障和附则,共五章四十二条。

作为南京市护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在聚焦解决实践难题,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等方面,提供了可参考的“南京样本”。

拟将产教融合、“校企双师”等南京产改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第三条提出,依托“宁工享”、南京红色工运文脉、南京工匠学院等,促进产业工人成长成才,保障产业工人主人翁地位。第二十九条提出,对市级及以上劳模创新工作室给予资金补助。等等。此举将固化南京市的成功经验做法,并推动以法治的形式制度化。

拟紧扣产业梯度发展布局设计精准培养路径。记者看到,《条例(草案)》第十二条精准对接南京“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梯度发展布局,拟规定制定人才差异化培养方案。第十八条聚焦稳岗转岗、创新创业能力提升,拟引导培训资源向高就业潜力领域倾斜。这种分类设计既可解决传统产业升级中的人才断层问题,又为未来产业储备了前瞻性技能人才,实现产业规划与人才供给的深度咬合。

拟系统规定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措施。条例拟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明确纳入适用范围,并在多章节中构建了“技能培训—权益保障—职业伤害”的全链条制度。第三十六条拟保障产业工人依法建会入会权利,督促企业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第三十九条拟区分“确立劳动关系”与“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两种情形,分别规范书面合同、协议内容及算法规则民主公开。这一设计拟回应新业态劳动者“有技能可学、有权益可依、有伤害可保”的核心诉求。

此外,《条例(草案)》还拟探索建立终身学习账户与学分银行制度、创新家庭友好与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等。

南京市人大社会委负责同志说,《条例(草案)》力求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个人协同发力的制度体系,形成“产业需求引领—企业积极承载—队伍整体建设—个体全面发展”的良性闭环,为打造适应南京发展需要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提供法治保障。(宁人宣 万博洋)

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