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陵墓石刻广泛分布于南京市栖霞区、江宁区、镇江市丹阳市、句容市,现存共29处,至今已有超过1500年历史。这些文物大多分布在田野之中,长期以来面临着严峻的保护困境:既有自然侵蚀,也有人为破坏,还有周边环境变迁,而且由于南朝陵墓石刻在空间上分布零散的特点,还存在保护工作权责分散、标准不一、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不足等突出问题。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南京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与《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宁镇两地跨区域协同立法,以统一框架、一致条款为准则,首次将保护视野从单体石刻拓展至完整的陵墓体系,为守护南朝石刻这一历史“活化石”划定清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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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朝陵墓石刻保护的现状

南京南朝陵墓石刻(又称六朝石刻、南朝石刻)是中国南北朝时期南方宋、齐、梁、陈四个朝代的帝后陵、王侯墓前的石刻,现存29处全部位于江苏省,其中以南京数量最多。1988年,南京南朝陵墓石刻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京南朝陵墓石刻分布于栖霞区和江宁区,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共17处47件石刻,包括石兽(如辟邪、麒麟、天禄及小型辟邪)、神道石柱、石碑和龟趺等。

南朝石刻在中国艺术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与同时代的北方佛教石刻堪称南箕北斗,交相辉映。南朝陵墓神道石刻是六朝石刻中的精品,是巧夺天工的精美艺术品,它们在布局上严格对称,组合形式上和谐自然,造型夸张,石刻上的各类神秘装饰图案及灵动俊逸的铭文书法,更具有独特的艺术魅力,代表了六朝石刻雕塑艺术的最高成就。

南京南朝陵墓石刻多数位于野外,由于时间跨度长、分布数量多,面临的自然环境和城乡建设环境较为复杂,长期以来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影响,存在诸多病害和安全隐患,不利于文物本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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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起草背景

(一)贯彻落实国家文化遗产保护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要求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法规,铸牢文物“应保尽保”法治屏障。南京南朝陵墓石刻是全国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亟需通过立法构建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保护管理体系;规划衔接、过程管控、责任追究的闭环管理机制;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长效发展机制。

(二)提升石刻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南朝陵墓石刻历经1500余年的自然侵蚀与人为破坏,亟需通过立法加强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维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延续性,全面展示南朝陵墓石刻的价值内涵和特征。

(三)推动文物活起来促进文旅融合

南朝陵墓石刻存在文化价值挖掘不足、缺乏系统性展示、文旅融合潜力未充分释放、国际影响力弱等问题。亟需通过立法加强南朝石刻的考古成果研究、价值阐释等工作;结合数字赋能,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开展综合研究和传承利用;鼓励多元投入,打造彰显特色的文旅融合项目,助力城市文化品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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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条例》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护对象

立足实际需要,并紧密衔接国家文物局《关于南京南朝陵墓及石刻保护规划的批复》,在第二条对南朝陵墓石刻的概念作出界定,明确南朝帝后陵、王侯墓的石兽、石碑、墓葬等遗存及其周边环境和历史风貌,均为保护对象;同时第二十三条将相关可移动文物也一并纳入保护,实现全覆盖。

(二)压实主体责任

构建权责分明、统筹得当、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保护责任体系。第四条、第五条明确市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整体统筹,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属地街道履职的纵向管理体制;第六条压实文物部门职责,明确其他相关部门的横向责任分工;第十四条理清管理责任人承担日常管理、使用人依法修缮保养的责任;第七条就宁镇两地政府强化标准衔接、协同推进文旅融合、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等加以规范。

(三)完善保护措施

一方面以规划为牵引,强化保护工作系统性和前瞻性。第十条明确石刻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并就规划落地实施进行重点规范,推动石刻保护有机融入周边发展;第十一条强化了文物保护与展示的用地保障。另一方面以实践为导向,为有效保护提供刚性支撑。第十五条明确科技赋能监管,构建智能监测体系,提升风险隐患发现与应急处置能力;第十二条、第十三条明确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相关禁止行为,第二十一条对攀爬南朝陵墓石刻等行为设置法律责任,强化制度约束。

(四)推动合理利用

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强调丰富展示手段,借助数字化展示、数据库共享等,充分串联和彰显南朝陵墓石刻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艺术、社会价值。第二十条要求市、区政府整合旅游资源,鼓励博物场馆、遗址公园等打造特色展示项目,开发文创产品,发展新型文化旅游服务;鼓励多元艺术创作,推动南朝陵墓石刻传承发展。

(五)鼓励公众参与

建立完善各方参与的石刻保护工作大格局。第十八条强化宣传教育,鼓励学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第十九条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发挥群众参与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志愿服务、捐赠资助、举办公益性宣传教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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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例》亮点特色

一是精准立法、协同立法,力求解决现实问题。条例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框架下,紧扣实践需求开展制度设计,保障、推动、引领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工作。重点解决市、区、街道三级权责划分,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责任落实,规划体系衔接以及展示利用平台搭建等问题。深化宁镇两地协作内涵,重视价值挖掘和资源整合,并将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目标纳入法规,开创南京都市圈石刻保护法治新篇。

二是系统保护、科学保护,构筑立体保护体系。南朝陵墓石刻多为“田野文物”,具有点状、分散的特点。条例立足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以系统思维和全局视角,确立“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兼顾,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同行”的保护路径,构建“遗址+环境”的整体保护格局,并将南朝陵墓石刻及其承载的南朝文化视作时间延续、空间延展的统一整体,形成跨地域、多层级、全覆盖的保护体系。

三是发掘价值、传承展示,着力提升石刻影响力。把“传承展示”作为和“保护管理”并重的课题,围绕“让文物活起来”的目标,作出系统规范和完善,搭建多渠道展示平台,加强南朝陵墓石刻考古成果研究和价值阐释,提升社会公众对石刻保护的感知度和认同感,推动南朝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四是数字赋能、文旅融合,促进文物活起来。支持数据库共享平台、数字化展示系统建设,以数字化丰富展示手段,提高展陈水平。鼓励打造特色展示和旅游项目,发展新型文化旅游服务。

(图文来源于“南京文旅”,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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