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河南交通广播记者 李鹏

4月15日14时许,漯河市舞阳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迎宾大道路段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一辆涉嫌改装的电动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该车外观与普通电动自行车存在明显差异,且行驶过程中声响异常。民警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驾驶人小乙(化名)未满18周岁,尚未达到法定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其驾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民警进一步查验发现,涉案电动摩托车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无合法登记手续,且车身多处均存在明显改装痕迹。针对上述情况,民警依法对涉案车辆予以现场暂扣,同时通知驾驶人监护人到大队配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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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到场后,民警向其通报了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改装电摩的违法事实,责令监护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明确要求家长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管与安全教育责任,从源头杜绝类似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民警对小乙(化名)进行宣传教育,结合近期辖区发生的涉及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真实事故案例,详细讲解无证驾驶、非法改装及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及相关交通法规知识,使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危险性。

目前,涉案电动摩托车已被依法暂扣,将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强制报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