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多场演唱会将在我市举办,太原将迎来旅游高峰。为营造公平、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和歌迷安心消费、快乐观演,4月2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规范“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向全市的各旅游相关经营主体发出提醒告诫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各相关经营主体要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合理定价、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质价相符的商品和服务,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和欺客宰客行为。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实施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住宿方面,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要规范经营管理,在经营场所及线上预订平台的醒目位置,清晰公示客房类型、服务标准、价格等信息。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严禁事后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严禁设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消费条款。消费者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无故毁约、拒住、加价或擅自变更服务内容。

餐饮经营者要对各类菜品、酒水饮料及其他服务项目,清晰标注计价单位、单价、规格等相关信息,做到价目齐全、标识醒目,杜绝模糊标价、虚假标价。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详细结算清单,完整列明消费项目、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等内容,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监督权。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应将打包费、餐具费等相关费用单独标价。

旅游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按照明码标价要求,对门票、停车场、景区交通、导游讲解等服务价格及门票优惠政策进行公示,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费用。

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张 勇)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