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轮穿梭在忻州街巷的朝朝暮暮,本应驮着市井烟火,驶向安稳寻常的日常。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忻州素来倡导文明出行、遵法守规,可总有个别市民心存侥幸、放松自我约束,骑行时随性而为,悄悄冲破了道路安全的防线。
“文明交通,礼行天下”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完全契合《忻州市民文明公约》倡导的言行准则,藏在每一次规范骑行、每一次自觉守法的细节之中。为守护文明城市的底色,守护街头烟火气与群众出行平安,我们针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二三轮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与曝光警示,同时呼吁广大市民严守交规、文明骑行,共同涵养忻州的文明新风。
曝光台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行经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
越停止线等灯、占用路口停车过停止线等灯、占用路口停车
违法载人
骑行安全提示
文明骑行不越线
骑行电动自行车请自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未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行驶时靠右侧通行,坚决杜绝抢占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等行为。
遵守交通信号
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电动自行车横过人行横道时应下车推行,以便骑行者更好地观察路况,也不会与行人发生冲突,摒弃“车会让我”“不会出事”的侥幸心理,避免引发事故。
严格遵守载人规定
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可在后部固定座椅内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严禁超员载人、违规搭载成年人及不符合年龄规定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没有旁观者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让文明骑行成为习惯
让安全防护成为自觉
让电动自行车的便捷
成为美好生活的助力
来源:忻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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