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元、永安警方发布公告

一批车辆、车主有交通违法未处理

逾期将依法处置

详情如下↓↓↓

三元区

关于被扣留车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对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22日期间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扣留的逾期未接受处理的38辆车辆予以公告。请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我队将依法处置上述车辆。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三元大队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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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

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告知公告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因发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查处后,超过15日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我大队将在公告后7日内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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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应当自公告之日7日内向我大队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大队提出。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0日

┃最三明综合三明警方、平安永安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B座20楼2008(市图书馆、艺术馆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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