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我们村内有邻居在住宅附近开设了两棚鸡、一棚猪的规模化养殖场,选址极为不合理。猪棚距离我家住房不足100米,露天化粪池常年散发浓烈恶臭,气味已远超正常承受范围,导致我们全家难以在原址正常生活,日常起居受到严重影响。

针对镇、村两级此前以“手续证件齐全”为由不予实质处理的回应。可是,根据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养殖场居民区的距离应不小于500米,而该场地实际距离仅100米,明显不符合规定。我们怀疑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环评手续在报批过程中可能存在虚报距离、违规审批的问题。请问审批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曾到现场实地勘察?还是仅凭材料就草率发证?

需要明确的是,行政许可证照并非污染扰民的“豁免牌”,更不能凌驾于村民的居住权和健康权之上。即便证件齐全,化粪池未密闭、未除臭,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也已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希望东台市及新街镇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公开该养殖场的审批信息,核查其合法性。对于不符合防疫距离标准、环保设施形同虚设的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我们不需要空洞的解释,只要求立即整改、彻底消除恶臭,还村民一个清新、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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