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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安康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

《安康高新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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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安康高新区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秩序,合理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缓解“停车难”问题,依据《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公共停车场(位)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安发改价格函〔2024〕62号)文件标准,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停车收费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收费方式及标准

高新区公共停车场(位)停车服务价格采取分类计时收费方式,具体标准如下:

(一)小型车(客车≤7座,货车≤2吨)2元/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上限价格为15元。

(二)大型车(8座≤客车≤19座,2吨≤货车≤5吨)3元/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连续停放24小时上限价格为20元。

(三)市政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时间段为每天8:00至20:00,其它时间段占用城市道路停车不得收费。

(四)持有绿色牌照的新能源汽车,按照上述收费标准给予五折优惠。

二、免费停放范围

下列车辆进入停车场,免收停放费用:

(一)执行公务的公、检、法、军、警车辆。

(二)正在履行职责的救护、救灾、抢险、殡葬、工程、环卫、园林、邮政快递等车辆。

(三)进入停车场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免费车辆。

三、收费路段及公共停车场

(一)道路停车泊位

创新一路、汉江路、高新四路、秦岭大道、学苑路、居尚南路、居尚路、钻石南路、钻石西路、钻石中路、钻石东路、花园大道、科技路、新华路、高新一路、高新二路、高新三路、万达路、桃源路。

(二)公共停车场

高新区文化公园1号停车场、高新区文化公园2号停车场、高新区文化公园3号停车场、高新区文化公园4号停车场、高新区运动公园1号停车场、高新区运动公园2号停车场、高新区运动公园3号停车场。

四、公示说明

(一)本公示自2026年5月10日起执行

(二)本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安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高新区公共停车场(位)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安发改价格函〔2024〕62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将另行公示。

(三)请各车主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6日前,自行挪移长期占用上述收费路段及公共停车场的车辆。公安高新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会同相关部门于2026年5月6日至5月9日,对辖区公共停车场、路边停车泊位内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僵尸车”、无主车辆开展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停车秩序,保障停车收费工作有序推进。

(四)监督举报电话:12345,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反映。

安康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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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 :汤小珊

责编:张翡

终审:阮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