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双廊镇召开临建违建整治工作专题会议,严格落实镇村联巡、每日“零报告”制度,镇村专项工作专班开展排查摸底,逐户核实违建位置、建设面积、违规类型,建立一户一档整治台账,精准锁定整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无遗漏。实行“一周一计划、一周一拆除”工作机制,动态推进存量消化,确保整治工作规范有序。
组织60余人次开展巡查,先后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4份,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60份,收缴工具26套。
针对多次劝导、限期整改仍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双廊镇依法启动集中拆除程序,对伙山村、双廊村2户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督促双廊村客栈1户借装修之名,私自加层自行拆除整改。本次集中拆除整治共出动60人次,拆除三层以上建筑物,拆除违建面积约420平方米。
下一步,双廊镇将保持违建整治高压态势,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控、动态监管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要点位,严防违建问题反弹回潮,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清零一起。同时持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引导辖区群众树立依法建设、依规建房的法治意识,持续规范辖区建设管理秩序,全力打造生态优美、风貌协调、秩序井然、宜居宜游的魅力双廊。
知识卡片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村庄规划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和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应当符合村庄建设规划。
村庄规划区内的村民建房,在征求四邻住户意见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并报县(市)规划管理部门备案。
来源:双廊揽胜
编辑:杨润婷
值周:张辉 黑浩川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需要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内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措施以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