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时节
田间地头一派生机盎然
罂粟也进入生长关键期
4月17日中午11时
浙江海宁警方接到群众举报
许村镇辖区一农田里
疑似有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
警用无人机立即开展空中巡逻
在辖区一农家后院
发现有几株形态异常的植物
拉近细看
植物叶片呈锯齿状、表面光滑
特征与毒品原植物罂粟高度吻合
通过高空拍摄取证后
民警和镇禁毒办工作人员
立即前往该区域进行核查
经现场逐一清点
菜田中共非法种植8株
经专业鉴定
确认植株均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经查
种植者是村民许某
种子是他外出游玩时朋友所赠
许某因长期受腰疼困扰
听信“罂粟能治病”的传言
抱着侥幸心理偷偷种植
“我以为种不到10棵没关系,
就想熬点水止痛。”
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场将全部罂粟铲除
并和禁毒社工一起
向许某和周边居民普法
罂粟是国家明确管制的毒品原植物
无论出于治病、观赏何种目的
哪怕仅种植1株
也属于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海宁公安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关注 民生服务
关注热点新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