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两高发布司法解释,说“回扣入刑”:从5月1日起,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医院工作人员只要受贿,3万元就入刑。
我觉得这个措施很好。现在回扣的问题在一些领域还是很普遍的,当然也很隐蔽。想抓住回扣的问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如果不是有其他的重大事件发生,进行调查,一般是查不出他吃没吃回扣。如果说双方当事人关系没有弄僵,他很难被举报,很难拿出实证。毕竟回扣这个东西往往是以现金交易的,一般不会留下把柄。
俺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做了这些违法犯罪的事情,迟早会曝光于天下,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还是引以为戒,严格要求吧。毕竟区区3万块钱回扣让你入刑的话,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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