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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一时方便选择逆行,为图一时凉快加装遮阳伞,看似小事,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近日在忻城县,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就因逆向行驶引发碰撞,同时因非法加装遮阳伞被一并处罚,赔钱、受罚双重后果,为所有骑手敲响警钟。

4月20日17时许,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报警,在古学路翡翠园小区附近路段,两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车辆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只见一辆电动摩托车与一辆弯梁摩托车倒地,车身均有明显刮擦痕迹,路面散落车辆碎片,现场痕迹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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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及调取监控核实,事故经过一目了然。当天,邱某驾驶车牌号为桂G0***9的二轮电动摩托车搭载一人,由车站方向往泮水村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路段时,邱某驾车越过道路中心黄色虚线、占用对向车道逆向行驶 ,与正常驾驶车牌号为桂G3***5的弯梁摩托车的莫某迎面相撞。碰撞发生时,双方均未及时采取制动避让措施,导致两车倒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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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调解,事故双方已自行协商处理,邱某赔偿莫某的损失费用,同时,公安机关因邱某非法加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什么是逆向行驶?

在划有道路实线或虚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 中心黄色虚线

中心黄色虚线属于‌指示标线‌,用于划分对向车流方向。

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及公安部相关规定,‌黄色虚线在特定条件下允许跨越‌,但‌必须确保安全‌‌。

按照相关规定,中心虚线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允许车辆越线超车或转弯。‌‌‌‌但一旦发生事故,越线车辆的行为因影响对向车辆正常通行而通常会被认定为逆行向行驶,且在责任认定中‌一般会判定越线车辆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认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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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劳广智 二审: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彭子峻

视频:罗雪涛 来源: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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