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灵活就业参保“天塌了”?深圳市人社局辟谣!

近日,网上出现

“深圳社保全停了”“天塌了,深圳灵活被停保!”

等内容,引发灵活就业人员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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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月27日在官方微信公号辟谣,

明确网络传言不实,

深圳灵活就业参保政策并无变化。

事情的起因是,深圳社保向部分灵活就业参保人发了一条提醒短信,短信中提到“经比对您在我市无有效的居住信息,请尽快至相关部门核查处理。居住信息失效的,我局将为您自动停保”,

结果被一些博眼球的自媒体搞“标题党”炒作,

致使诸多参保人员因不实信息受到误导,陷入担忧与疑虑。

短信内容长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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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表示,

这次发短信是事前提醒,不会马上停保。

市民有

1个月的时间

去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居住信息确实失效的,前往公安部门补办一下手续,居住信息重新生效后,再通过社保官网或线下窗口办理一下参保手续,就能继续参保。

如果确实已经离开深圳,或者不再续办有效居住信息,社保部门将会在下个月停保。

常见问题解答

Q

我的居住登记/居住证是有效的,为什么还会收到提醒?

可能是你在社保系统里登记的个人信息,和公安系统的居住信息不一致。

请登录

“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社保个人网页

,进入

“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

,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以免影响您的社保权益。

Q

我已经转为港澳台籍,也有居住证,为什么还会被提醒?

如果你的身份信息已经从“非深户大陆籍”转为“港澳台籍”,请尽快通过

“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社保个人网页

—“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Q

我已经是深圳户籍了,为什么还会收到短信?

这条短信是发给社保信息登记为

“非深圳户籍”的

灵活就业人员的,如果你已经是深户,请尽快通过

“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社保个人网页

—“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填写正确的个人信息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Q

我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什么也要比对居住信息?

如果你是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正确的参保人员类型应该选择

“个体工商户”

,这样就不再以居住登记/居住证为参保条件。

请尽快通过

“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

社保个人网页

—“灵活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功能,选择人员类型为“个体工商户”重新办理参保登记。

编辑 / 啊秋 校读 / LM

本文由深圳之窗整理发布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来源: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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