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王蓉
责 编|郭新磊
通讯员|林声隆 罗金鲜
正文共1888个字,预计阅读需6分钟▼
不久前,湘桂交界的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松柏瑶族乡,一年一度的传统“赶鸟节”热闹开场。与往年不同的是,人群中多了一群穿制服的“特殊摊主”——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法学会、县司法局,以及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法学会、县司法局的干部们。
“您好,遇到山林纠纷别急着干架,先看看这本指南。”在“赶鸟节”法治咨询台前,两地的普法干部用汉瑶双语招呼着过往的群众,并递出一份份民法典材料和山林权属纠纷化解指南。一年多前,就在“赶鸟节”集市附近,富川麦岭镇茗山村与江永松柏乡西栎尾村因山场权属纠纷发生冲突,造成多人受伤。
现在,两地政法单位选择在同一个集市上,把“法”送到百姓手里。“讲得很实在,都是我们用得上的知识。”富川麦岭镇瑶族群众盘大爷驻足良久后这样评价。据统计,当日共发放普法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0余人次,覆盖边界群众2.4万余人。
富川县法学会负责人坦言:“普法不能只看发出去多少资料,更要看群众心里种下多少法治的种子。”
普法活动结束后,两地政法单位在松柏乡政府召开了一场“刀刃向内”的边界法治协作座谈会。
直面痛点:一场冲突催生的“归零”反思
2024年10月,那场山场权属纠纷的导火索,是一块被双方都认为是“祖业”的林地。争执从口角升级为对峙,并最终酿成一场激烈的冲突。
这一幕,距离富川的“穿针引线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仅仅过去一年多。捧回荣誉时,原本以为法治的根已经扎深了。然而,这场冲突像一盆冷水浇醒了他们。
事后的边界法治协作座谈会上,两地政法单位都对冲突事件进行了深刻复盘。
与会人员剖析认为,事件暴露出两大病灶: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遇事习惯“闹”而不习惯“找法”;部分基层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依赖传统经验处理矛盾。
“基层干部若自身法治素养不足,普法效果必然打折扣。”江永县司法局负责人说道。
“冲突发生后一定要痛定思痛。”富川法学会负责人坦言,荣誉上了墙,不等于法治入了心。“拿到国家级荣誉之后还能不能被一场冲突‘归零’重来,本身就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的试金石。”
双方一致认为,必须正视问题、从零开始,以法治思维重构边界治理逻辑。他们也把这次“归零”称为“政绩观的返璞归真”——真正的“真”,不是荣誉墙上又多了一块牌子,而是真正让群众有事找法,干部办事依法。
靶向发力:三项共识从“纸上”落到“村口”
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两地法学会、司法局当场明确了三项行动共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写在文件里,而是直接落到村口:
——在涉事村寨设立基层法律服务站。计划在富川麦岭镇茗山村所在的长春村委、江永松柏乡西栎尾村委建立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由两地各自选派律师定期驻点提供法律咨询,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找到“说法的地方”;
——给村干部增设“法治课”。在涉事村寨开设“法治实战课堂”,通过案例复盘、现场指导提升村干部依法调解能力,让村干部从“和稀泥”变成“依法断事”;
——把普法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组建起跨省联合普法宣讲队,制定年度巡宣计划,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边界行”,强化信息共享与纠纷联调协作,推动法治工作从“运动式”转向“日常化”。
这三项共识,指向一个核心理念——“双重下沉”。
治理新路:“双重下沉”激活基层末梢
湘桂边界182公里省际线上,分布着133个杂居村寨,山连山,村挨村,纠纷常常跨省跑。
所谓“双重下沉”,是将“枫桥式工作法”的光环从墙上拆下来,变成可触摸的服务:
下沉到村口——在边界村寨设立服务站,变“等纠纷上门”为“送法治进村”,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法律服务。近日,富川麦岭镇长春村委法律服务站已率先挂牌,法学会会员、律师常态化驻点。法学咨询专家以服务站为阵地,参与引发冲突的争议山场林地权属界址调查,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为依法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专业支撑。
下沉到人头——通过“法治实战课堂”为村干部赋能,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的能力。让干部从老经验里走出来,真正依法调解,从源头上减少“小拖大、大拖炸”的风险。
随着服务站逐步落地、协作机制有序运行,一条以问题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支撑、以群众需求为落点的边界治理路径正稳步推进。
“这种‘输血’与‘造血’并重的路径,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省际边界治理中发挥作用。”一位深度参与此项工作的干部说。
“成绩‘归零’,不是回到原点,而是站在更高起点重新出发。”两地干部达成共识。他们直面冲突不回避,用“归零”的勇气,重新回答了一个深刻问题:什么叫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答案写在每一个能在家门口找到法律帮助的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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