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根据资料改编创作,情节均为虚构故事,所有人物、地点和事件均为艺术加工,与现实无关,图片仅用叙事呈现。

1807年,
伦敦帕尔默街,
一排新奇的装置在暮色中亮起。
淡黄色的火焰从金属喷嘴中喷出,
照亮了人行道和马车道。
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煤气路灯。
几十年后,
巴黎、柏林、纽约的街道也被这种光芒点亮。
夜晚不再是黑暗的同义词,
城市第一次战胜了黑夜。

同在这一时期,
遥远的东方,
清朝嘉庆、道光年间的中国,
没有煤气路灯,
没有公共照明的概念。
北京的胡同里,
偶尔有人提着灯笼匆匆走过,
灯笼在风中摇晃,
光影零落。
大户人家门口悬挂着一两盏门灯,
照亮自家门槛,
照不到街对面。
夜晚是私人的,
不是公共的。

两种照明,
两个世界——一个要把黑夜变成白昼,
一个在黑暗中守护自家的一小片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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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年的伦敦,
煤气路灯是一场能源和技术的革命。

在此之前,
城市照明靠油灯和蜡烛。
油脂来自动物脂肪,
蜡烛用蜂蜡或牛油制作,
亮度有限,
价格昂贵。
18世纪末,
苏格兰工程师威廉·默多克开始试验用煤制气照明。
煤在密闭容器中加热,
释放出可燃气体——煤气。
煤气的亮度远超油灯
成本更低,
可以通过管道输送到远处。

1807年,
默多克的雇主博尔顿与瓦特公司在伦敦帕尔默街安装了第一批煤气路灯。
公众被吸引而来,
围观这种“无油无蜡”的灯火。
但一开始并不顺利——煤气管道泄漏,
爆炸时有发生;路灯的光色偏黄,
有人嫌“诡异”。
不过优势很快就压倒了疑虑。
煤气灯比油灯亮三四倍,
一盏灯可以照亮一大片区域;价格便宜一半以上;通过中央管道系统,
可以统一控制开启时间。

1820年代,
伦敦、巴黎等城市大规模铺设煤气管道。
到19世纪中叶,
欧洲主要城市的干道都已亮起煤气灯
路灯由市政府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费用来自税收或专项费。
路灯的普及带来了深远变化:犯罪率下降——黑暗曾是罪恶的掩护;夜生活兴起——剧院、咖啡馆、餐馆营业时间延长,
城市夜晚有了活力;街道被赋予新的意义——夜晚的街道不再是危险的禁区,
而是公共空间的延伸。

路灯是公共物品,
由政府提供给市民。
它的逻辑是:城市是所有人的,
夜晚也是所有人的,
每个人都应该在夜晚安全出行。

同一时期,
清朝的中国,
没有公共路灯。
夜晚的街道,
是私人的、零碎的、微弱的。

**灯笼**——这是最主要的照明工具。
灯笼用竹篾或铁丝做骨架,
外面糊纸或绢,
里面点蜡烛或油灯。
富贵人家的灯笼用红绸、玻璃,
穷人家用白纸、竹皮。
灯笼是手提着、挂在扁担上、插在轿子前的。
没有固定的路灯,
只有流动的灯火。
小贩走街串巷,
在灯笼上写着姓氏或商号。
更夫提着灯笼敲梆报时,
巡夜的更夫也有灯笼。

**门灯**——大户人家在门口悬挂一两盏固定的灯,
叫“门灯”或“檐灯”。
灯罩上往往写着“某某府”“某某宅”。
门灯只照亮自家门口那一小块地方,
照不到街对面。
它的目的是“自家亮堂”,
不是“照亮路人”。
邻居不会借光,
因为光太弱、太散。

**商铺幌子灯**——晚间营业的商铺会在招牌旁挂一盏灯,
也是自用为主,
兼作标志。
客人循着灯火找到店铺,
但路上的行人并不受益。

**手电筒的前身——“气死风”灯**——这是一种密闭较好的防风灯笼,
可以提着走夜路,
风吹不灭。
但仍是一点微光,
仅够照见脚下几步。

**月光与星光**——在没有月亮的夜晚,
街道漆黑一片,
伸手不见五指。
出门必须提灯,
否则会掉进沟里。
有月光的夜晚,
算是“天赐的公共照明”。

政府不负责照明。
清朝城市管理以“防火”“防盗”为主,
不管“照亮”。
街道上的照明是百姓自己的事。
衙门门口可能有灯笼,
但那是官府自用,
不是为百姓照明。
没有“公共照明”的概念——夜晚是私人的领域,
每个人自己负责照亮自己的路。

将19世纪初的欧洲煤气路灯与清朝的灯笼照明并置,
两种照明逻辑的差异清晰可见:

**照明的性质**

欧洲:公共照明——路灯是公共物品,
由政府提供,
所有市民平等受益。
夜晚的街道属于公众。

中国:私人照明——灯笼是私人物品,
谁用谁点。
街头没有固定的、专为路人设置的灯。

**照明的提供者**

欧洲:市政府——规划、投资、建设、运营。
路灯是城市基础设施的一部分。

中国:家庭或个人——自己买灯笼,
自己点蜡烛。
政府不管,
也不打算管。

**照明的范围**

欧洲:街道——一盏灯照亮几十米半径,
整条街连成光带。
走在路上全程有光。

中国:脚下与门口——灯笼只能照亮前方两三步,
门灯只照亮自家门口。
街面大部分是黑暗的。

**照明的亮度**

欧洲:煤气灯——功率大,
亮度高,
可以照亮大范围。
城市夜景清晰可见。

中国:蜡烛或油灯——亮度低,
只能照亮方寸之地。
灯笼纸还遮掉一部分光。

**照明的时间**

欧洲:准时开关——市政工人每天傍晚点燃,
深夜熄灭。
时间统一,
覆盖整个夜晚。

中国:按需点燃——行人需要时才点亮灯笼。
多数街道夜里无人,
也就无灯。

**照明的意义**

欧洲:征服黑暗——用技术消除夜晚的不便和危险。
城市的光象征文明进步。

中国:顺应黑暗——夜晚就是黑的,
人应该休息。
点灯只是为了必要行动,
不追求“亮如白昼”。

##04

这种差异的背后,
是两种文明对“夜晚”的不同理解。

在欧洲,
夜晚是“可以被征服的”。
工业革命带来了新技术,
也带来了征服自然的信心。
煤气灯让人类第一次有能力大规模改造夜晚。
城市照亮了,
犯罪减少了,
夜生活丰富了。
光亮被视为进步、文明、现代的象征。

在中国,
夜晚是“应该休息的”。
日出而作,
日落而息。
夜晚是用来睡觉的,
不是用来活动的。
没有必要把黑夜变成白天。
蜡烛和油灯都是奢侈品,
能省则省。
点灯照亮公共空间?那是浪费。

在欧洲,
城市是“公共空间”。
街道白天属于公众,
夜晚也属于公众。
市政当局有责任让街道在夜晚也安全、可用。
路灯是这种责任的体现。

在中国,
城市街道在夜晚是“私人的通道”。
每个人只对自己负责,
自己照亮脚下的路。
没有“公共夜晚”的概念,
因此不需要公共照明。

在欧洲,
照明是“市政服务”。
税收用于公共事业,
路灯是其中之一。
市民纳税,
政府提供服务。

在中国,
照明是“私人消费”。
每家买灯笼、点蜡烛,
花自己的钱。
政府不提供,
也不需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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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19世纪末,
煤气路灯传入中国。

1860年代,
上海租界率先安装了煤气路灯。
租界工部局铺设管道,
点亮南京路、外滩。
中国人第一次看到夜晚的街道可以这么亮。
1890年代,
北京东交民巷使馆区也安装了煤气路灯。
普通中国百姓仍用灯笼,
但开始羡慕“洋人的亮”。

20世纪初,
电灯出现。
1906年,
上海租界开始用白炽灯替换煤气灯。
电灯更亮、更安全、更干净。
此后几十年,
中国大城市陆续普及电灯。
1949年后,
城市路灯覆盖率大幅提升。
今天,
中国城市灯火通明,
LED路灯照亮每一条背街小巷。

##06

今天,
中国城市的路灯覆盖率接近100%。
太阳能路灯在偏远农村也普及了。
夜晚的乡村道路不再黑暗,
学生下晚自习不用摸黑回家。

但传统照明思维仍有残留。
一些老城区的居民仍习惯“自己照亮自己家门口”。
政府安装的路灯坏了,
没人主动报修,
因为觉得“那是公家的事”。
农村太阳能路灯有的坏了没人修,
因为“又不是我家的”。
公共意识仍需培养。

“亮化工程”也有争议。
一方面,
亮化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夜经济;另一方面,
过度亮化浪费能源、造成光污染。
有些地方为了亮化砍掉行道树、把古建筑照得刺眼。
要不要把夜晚变得跟白天一样?传统观念和现代实践仍在争论。

##07

1807年,
当伦敦帕尔默街的煤气路灯第一次亮起时,
北京胡同里的更夫正提着纸糊的灯笼,
敲着梆子,
喊着“天干物燥,
小心火烛”。
一个要把夜晚变成白昼,
一个在黑暗中守护传统的节奏;一个相信技术能征服一切,
一个尊重自然赋予的作息;一个把光洒向公共街道,
一个把光留在自家门口。

两百多年后,
两种照明逻辑在同一个国家的城市中并存。
我们有通宵不灭的路灯,
也有深夜熄灯的习惯;我们赞美城市夜景,
也对光污染有所反思;我们享受公共照明的便利,
也偶尔怀念灯笼的微光。

煤气路灯告诉我们:公共空间需要公共照护,
城市的夜晚属于所有人。
中国的灯笼传统告诉我们:适度照明、尊重自然、珍惜能源,
也是一种智慧。
最好的照明,
或许是两者的融合——用公共路灯保障安全,
用适度照明节约资源;让城市亮起来,
也让星空留下来。

1807年,
伦敦和北京在两个世界里照亮夜晚。
今天,
我们活在一个既有满街路灯也有传统灯笼的世界里。
夜还是那个夜,
只是我们有了两种方式去感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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