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景区还有“园中园”,无端收费令人心烦?提前一个月预订房间,到店后却要求加价?简简单单一顿饭,账单里却暗藏玄机?……出行遇到烦心事,总会让这段美好的旅行大打折扣。
为规范“五一”节日期间经营主体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月27日,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书明确提出,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实施低价诱骗高价结算、虚假折价减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也不得在折价前临时大幅提高标示价格作为计算基准。
针对京津冀三地景区收费等项目,提醒告诫书也要求旅游景区在入口、售票处、网络平台等显著位置公示门票及另行收费项目价格,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不得违规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此外,提醒告诫书也对游客“吃住行”等重点行业领域价格行为规范做出提示。首先,餐饮店要做到菜单与价签内容一致,不同规格菜品分别标价,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推出“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分别标示价格。
在住宿方面,提醒告诫书明确要求宾馆、酒店、民宿等在线上线下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订单生效后不得在消费者入住时擅自临时加价。在出行方面,客运、出租车、网约车等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及相关优惠政策,规范价格行为,全面做好收费公示。
“五一”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及游客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
除了保护来京津冀游玩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外,为确保“五一”假期高速公路通行安全,京津冀三地交管局还联合发文,自2026年5月1日0时至5日24时,三地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禁止所有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车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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