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岑溪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书记员3名,具体如下:
1.岗位一。招聘1名,限男性;
2.岗位二。招聘1名,限女性;
3.岗位三。招聘1名,不限性别。
(二)岗位职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送达、案卷归档以及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它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通过司法考试取得C证及以上、具有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持有C证及以上驾驶证并具有驾驶经验等人员可优先考虑);
4.年满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或者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xfyzgk8225240@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5月10日下午18:00。
(二)资格审查
岑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书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面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庭审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庭审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和庭审技能测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庭审归纳能力等,并根据速录技能测试和庭审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组织统筹、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岑溪市人民法院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在体检当天由体检医院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岑溪市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未达开考比例的,视实际情况从其他岗位调剂人员进行递补。
(七)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书记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本次招聘中,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保留一年,期间如有聘用书记员辞职等情况而出现空缺的,视实际情况可优先考虑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择优补聘。
五、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核定。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8225240;
地址:岑溪市人民法院玉梧大道西195号。
岑溪市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日
附件: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表
文 字:政治部
一审一校:刘泳敏
二审二校:欧阳豪 程顺辉
三审三校:黄立艳 覃显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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