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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地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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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名委员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国策促进了教育战线的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南京大学的教育改革也出现了一派崭新的局面。

高等学校的办学方向要面向社会,必须与社会对各类专业人材的需求相结合。高等学校既要培养基础理论型人材,又要积极发展应用学科,培养应用型人材。为了适应我国各级地名机构对专业人材的需求。我们准备先在历史系与地理系里,一起按照地名学方向对学生分流培养。待条件成熟,再根据社会需求状况逐步建立地名学专业。

一、我国现有地名工作人员的状况

地名学是一个边缘学科。地名工作涉及的知识面较广,它要求地名工作者既要具有一定的历史、考古、方志、语言等人文科学方面的知识,又要具有地理、地质、测绘、气象、生物、计算机等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目前,我国高等学校的文理科中均无地名学专业。现从事地名工作的人员都是从各个不同的专业部门中抽调来的,一般都缺乏从事地名工作的专业知识,要使我们的地名工作者具有较高的地名专业知识,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对现有地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通过短期培训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一是由高等学校向地名机构输送专业人材。前者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是在目前我国急需地名工作人员而高等院校又不能及时输送地名专业人材的情况下,临时解决地名工作人员的一种应急办法。后者是长期解决我国地名工作者的一种根本性办法。

二、分流培养计划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打算先在历史系地理系里,一起采取“分流培养”的措施,有计划地定向培养地名学专业人材。亦即在强化一、二年级基础教学的前提下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三、四年级学生分流培养,使其一部分人着重攻读地名学。具体计划如下:

(一)从1989年起,采用三年时间,将两届历史专业和地理系的高年级学生(每届25名)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由中国地名委员会进行统配。

第一届的时间为1989年9月至1991年7月;第二届为1990年9月至1992年7月。

每届25名经过两年专业培养的地名学本科毕业生,其毕业时间,第一届为1991年7月;第二届为1992年7月。

(二)二年的课程安排

三年级第一学期的课程:自然地理(每周3学时——下同,表示周学时数),经济地理(3)、普通地质学(3)、历史地理(4)、考古通论(4)、地图学(3)。

三年级第二学期的课程:中国方言(3)、中国方志(4)、语音学(3)、第二外语(4)、计算机检索(3)、地名译写(3)。

四年级第一学期的课程:地名学概论(4)、地名管理(3)、地名考证(3)、古籍选读(3)、民族学(3)、少数民族语言(3)等。

四年级第二学期的课程:地名实习(第1—8周),毕业论文(第9—18周)。

(三)收取一定的培养补贴费:

南京大学历史系和地理系为中国地名委员会培养地名专业人材,有关系科要为定向培养的地名学专业的学生单独开课,单独编写教材和安排教学实习,要为地名学专业的学生提供各方面的学习条件(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报刊书籍资料等)。这种培养人材的形式属定向培养性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培养单位需要向代培学校交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参照我国有关大学本科生代培费的规定,培养一名本科生每年应缴纳补贴费2000元。按25名计算,每年需向我校缴纳补贴费5万元。

三、地名学专业设置

拟从1992年秋季开始,在南京大学正式建立地名学专业,招收本科学生。关于建立地名学专业的报批和具体招生计划,适时通过教育行政系统,再向国家教委申报。

上述建议与安排,请贵会审核研究,并请于近期内予以答复,以便我校作好安排。

南京大学

一九八八年六月

作者:马永立

来源:《马永立学术文集》第579页—581页

选稿:江西地名研究小组

编辑:汪鸿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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