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场关注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即将从地方的零星试点,转向全国“一盘棋”。
4月19日,国家数据局发布的《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已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国家数据局在4月21日介绍,征求意见期间共收集到604条意见。
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筹备工作已开展多年。南都记者注意到,从2024年5月起,国家数据局的不同官员便多次对外吹风,将出台数据产权制度的文件。
按照2022年“数据二十条”中央文件提出的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指引》将数据产权界定为权利人对特定数据享有的财产性权利,包括数据持有权、数据使用权、数据经营权等。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即是基于上述三类权属所颁发的“身份证”。
在全国统一数据产权登记体系落地前夕,多地已开始试点运行。4月23日,湖南长株潭数据产权登记试点宣布正式启动,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将于2026年5月底前完成首批数据产权登记证书的发放。更早前的2025年12月,福州一家交通新能源科技公司拿到福建首张数据产权登记证书。
福建大数据交易所颁发的一份《数据产权登记证书》。图:登记平台官网
也有一些地方完成了前期的登记系统准备工作,等待《指引》落地。例如,近期江苏省数据交易所官网上线了“数据产权登记”入口,页面显示该系统正在建设中。2026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江苏省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韦志林告诉南都记者,该登记系统已经完成开发,也进行了技术测试。等到《指引》正式印发,江苏数交所将在省内全面试点数据产权登记工作。
韦志林认为,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亟须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为数据价值释放和数据开发应用“保驾护航”。
随着数据产权登记制度的到来,数据要素领域将形成“多证并存”的局面。
从2022年11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多地推行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为企业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年4月23日披露的数据,目前已在全国17个省市开展数据知识产权试点,登记数据覆盖87个国民经济行业大类,颁发登记证书近5万张,在司法裁判、融资增信、交易许可、证券保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即使在数据交易所,此前也已在开展“数据资产登记”业务。这项登记的政策背景是,2023年8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提供操作指引。根据《杭州市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协同登记工作指引》的解释,数据资产是指组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组织合法拥有或控制,可进行计量或交易,预期能直接或间接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数据资源。
记者看到,杭州数据交易所颁发的《数据资产登记凭证》,将资产类别标注为“无形资产”。但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的《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则在标注资产为“数据资源”的同时,进一步按照数据“三权分置”的方式列明权属类型。
福建大数据交易所和杭州数据交易所颁发的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图:登记平台官网
数据资产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亦有所不同。《杭州市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协同登记工作指引》提到,数据资产登记除了需要数据来源证明等材料,还需提供财务报表、账簿,记账凭证、协议等相关原始凭证等。
数据产权登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数据资产登记这三类数据证书,到底有何区别?
一位地方数据交易所的人士向南都记者解释,数据知识产权侧重于数据的创新性。数据产权则回归到数据更本质的身份,强调数据的客观权属,比如将数据拿去运营就得拥有数据经营权,即使数据没有创新,也需要用数据产权去确定其归属,才能用于流通交易。数据资产证书更多是从金融角度提供的价值证明,用于企业的资产入表。
福建省数据流通控股公司董事长徐晓清接受《福建日报》采访时,将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数据资产的证书分别描述为“身份证”“专利证”和“价值证”。
前述地方数据交易所人士认为,数据产权证书将成为确定数据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凭证,是“根证书”。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构建数据资产或数据知识产权。
为了衔接数据产权登记与其他类型的数据登记,《指引》的附则部分提及:在本指引施行前,已完成其他类型数据登记,有关审查事项与本指引要求一致的,登记机构可结合具体情况,简化审查程序。
国家数据发展研究院院长胡坚波在一篇解读文章中写道,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数据登记类型,分属不同机构办理,登记对象、流程、审查标准及效力均不统一、互不通用,形成登记壁垒。经营主体为规避风险,不得不重复办理多类登记,承担了高昂的证明成本,影响数据流通积极性,阻碍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记者了解到,实践中,杭州数据交易所、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等就三类数据登记推出“三证协同登记”的平台。2025年9月,杭州数据交易所“三证协同”登记平台正式上线,官方声称该做法为全国首创。这项工作由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杭州市财政局联合推动,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指导数据产权、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登记工作。
2025年12月,福建省数据“多证联办”首单业务落地,该协同登记平台实现福建省大数据交易平台、福建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的系统互联和数据互通。记者了解到,数据知识产权的审核,会由数据交易所通过接口的方式传输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平台。
前述数据交易所人士表示,数据登记平台并不会强制企事业单位同时申请三类证书,而是由其自行选择。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杨柳 李玲 发自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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