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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柳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及配套补贴实施细则,新政策自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政策明确,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随时开立个人账户并办理缴存,缴存采用银行按月自动划扣模式,缴存人可在当年公布的基数上下限内自主申报缴存基数,并自由选择10%至24%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与比例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

同时,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身份转换时,公积金账户可实现无缝衔接除销户提取外,缴存人在租房、购房、加装电梯、缴纳物业费、房屋大修等各类住房消费场景中,均可按政策规定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据悉,为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缴存,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本次推出了三项补贴措施:

1. 开户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完成首次开户缴存,即可申领200元开户补贴;

2. 缴存补贴: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军人,连续缴存满12个月,最高可申领2000元缴存补贴;

3. 贷款利息补贴:

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购房贷款后,可享受每月100元至200元的利息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直接减轻还贷压力。

此外,该政策明确了账户管理、缴存及贷款约束相关规则:灵活就业人员连续断缴满3个月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公积金账户将自动封存;恢复正常缴存后,连续缴存时间自启封当月重新计算。开户后连续6个月以上无缴存记录且账户余额为零的闲置账户,将按规定予以注销。申请公积金贷款须满足开户缴存满6个月的条件,贷款审核以缴存基数作为收入认定依据,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家庭月缴存额。对办理贷款后无故长期断缴、缴存额度不足以覆盖还贷标准等行为,将采取上调贷款利率、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无未洁清柳州市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可自愿终止缴存并依规办理销户提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尽快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细则并办理开户,以减轻住房消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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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柳州发布

值班编辑:骆毅

责任编辑:韦晓平

值班总编:冯艳芳

责任监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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