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泉州职业技术大学2023级学生林某某因走路看手机被劝退,引发舆论热议。根据此前校内通报,与之相关的责任教师章某某、辅导员姚某、班主任沈某某、体育老师林某4人同步被辞退。
面对争议,校方回应称,此前校园内多次发生学生走路、下楼梯看手机引发的撞头、踩空、与车辆碰撞等安全事故,因此自2025年11月起开展提升观察力专项行动,核心要求包括“走路不看手机、常态锻炼观察、强化应急反应”。2026年4月30日下午,林某某在校内下坡道行走时低头使用手机,经现场督导老师劝导后未正视问题,学校才作出初步内部通报以作警示,后续已根据涉事师生表现调整了处理决定,实际并未执行。
即便处理未落地,校方的初始处置逻辑依然引发公众质疑:学生走路看手机算不上大错,即使违反校规了,何至于直接劝退,甚至“连坐”4名教师?不少网友直言,这样的管理太过随意、任性。
学校整治走路看手机的初衷,是消除安全隐患,有其现实考量,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通用学生行为规范,走路看手机本质属于个人不良行为习惯,并不属于“严重违反校纪”的法定情形,远达不到劝退的程度。学校完全可以通过批评教育、扣分通报、志愿服务等阶梯式措施引导纠正,大可不必动用“顶格处罚”。走路看个手机才多大点事儿,这就卷铺盖走人,管理也太简单粗暴了,太突破大众普遍认知了。
劝退是仅次于开除的严厉处罚,教育部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只有学生出现违反法律、严重扰乱校园秩序、屡教不改等严重违纪情形时,学校才可作出退学或开除处分。将走路看手机这类轻微不良行为与劝退直接挂钩,既不符合相关法规,也缺乏社会认同。或许在学校看来,处罚最终并未执行,没有实际损害当事人权益,不值得大惊小怪,殊不知这份通报本身已经传递出错误导向,消解了校纪校规的严肃性。
针对此事,学校应撤销不合理的处理决定,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应及时介入,核查相关校纪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给公众、涉事师生一个明确回应,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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