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五米之痛

上周一下午接儿子放学,重温了一次接孩子放学场景。读小学后,儿子上下学基本上跟着他妈妈一起,我很少体验在校门口等待接娃的无奈了。虽然,放学时间是确定,但是总有拖课的时候,于是家长只能在校门口等待了,不赶时间还好,如果赶时间真的是热锅上的蚂蚁了。而且,中心城镇的小学,基本上规模比较大,学生数比较多,家长往往只会提前到不会迟到(孩子出了校门,接孩子就是家长的责任了),因此校门口接孩子的家长也就比较多,说人挤人根本不算夸张。

养孩子除了巨大的金钱、长久的呵护和事无巨细的照顾等等让人心力憔悴,就是单单每天上下学的接送,我也感到疲于应付。十年前,接送女儿上下学体验了一遍,现在再来一遍。万一遇上两夫妻都有急事错不开时间接送孩子,就更加感慨养孩子的不易。因此,在校门口,爷爷奶奶的身影比爸爸妈妈的身影要多,养育一个孩子真的是一个家庭金字塔般托举。

比起放学的拥挤,上学的时候更拥挤。放学时间可以错峰至每个班级,每个班级前后相隔三五分钟离开,还不至于将校门口拥堵得毫无秩序,但是,上学时间比较固定,顶多错峰开低年级和高年级两个时间段,因此上学时间的校门口就更拥堵了。即便家长即停即走,也无法缓解拥堵问题,高年级学生自己走入校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很多低年级孩子的家长还是不放心孩子独自入校,即便停车两三分钟时间,将孩子送入马路对面的校门口,大街上也会立刻堵成长龙。

现在各个学校的普遍做法是,按班级顺序安排几个家长志愿者参与护学岗管理,解决校门口五米痛点。按理,校门口之外的问题是不属于学校的,因而安排学校老师承担这份工作是不现实的。按归属的话,应该属于交警管了,但是每个片区的警力是有限的,即便一个学校派一个也难以解决问题,于是,护学岗应运而生,最终还是家长承担了。让家长承担护学岗责任法理上是没有依据的,目前各个学校的做法都是让家长自愿报名。

早些时候是没有护学岗的,也没有隔离墩、防撞柱和拒马等,校门口的安全防范措施也不像今天这么严格到位。今天这个高规格多方位的措施,也是一次次惨痛的代价换来的。

稍微回顾几个案例。

2004年9月11日上午,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小剑桥幼儿园门口,犯罪嫌疑人杨国柱携带刀具、汽油及自制爆炸装置进入幼儿园一楼。他先用刀砍杀儿童,随后泼洒汽油并点燃纸箱,共造成28名儿童受伤。由于救治及时,无人死亡。

2004年9月20日早上,山东省日照市莒县第一实验小学,门口一名歹徒手持菜刀闯入正在准备上课的校园,疯狂砍杀学生,共有约25名10岁左右的小学生受伤,其中一名重伤学生经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2006年6月4日上午,北京市西城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幼儿园门口,51岁的幼儿园门卫徐和平突然行凶,用一把菜刀砍伤多名儿童和教师,造成15名儿童和3名教师被砍伤,最终一名年仅4岁的儿童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那时候,这些校园极端案例还是比较多的,这种情况下即便有家长护学岗,能起的作用应该也不大。当然,防患于未然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校门口最后五米的问题还是没有根治。不论是交通的拥堵还是师生的安全,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打补丁,教育是综合性的社会问题。

很多年前,带女儿(那时候她应该是幼儿园或者小学低年级的时候)去看一部印度电影,片名叫什么忘记了,电影中出现校车接送学生的画面,女儿问我那是什么车,我给她解释了校车是怎么一回事,她哇了一声,语气里满是羡慕。

其实,校车是一个解决校门口五米问题不错的选择,曾经也有一度实施运行,后来又被取缔了。目前,可能中西部省份一些乡下、山区学校可能还有校车,东部沿海省份发达城镇基本不见校车。校车固然方便了家长的接送,可是,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伤亡人数都比较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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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陶家夼隧道,威海中世韩国国际学校幼儿园校车起火,车门无法打开阻碍逃生,车上共13人,共造成12人死亡,包括11名3-6岁幼儿和1名司机,1名教师重伤。后查明为司机丛威滋因个人原因在车内纵火所致。

2024年9月3日,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佛山中学门口,东平县东原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学校定制公交车失控,共造成11人死亡,其中包括5名学生和6名家长。事发早高峰,学校门前人流量大,伤亡惨重。

从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来看,不论是学校领导还是地方行政领导,都不愿意搞校车接送的。对校长来讲,只要出了校门,责任就不在学校,如果是校车接送,跟学校就脱不了干系。对地方行政领导来讲,校车一旦发生安全问题,人数都比较巨大,领导会被问责,何必给自己增加仕途风险。即便在人口拐卖比较猖狂的年代,个体的儿童被拐卖和群体的安全事故,孰轻孰重,还是一眼便知的。交通堵一点总比死人强,安全问题嘛,防一防,堵一堵,顺一顺,能解决多少算多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