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劳动纠纷案件,一名工程师,因拒绝被调岗,至流水线操作工,竟被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经过仲裁,和两审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赔偿该工程师,25万余元,这起案件,不仅为职场人,点亮了一盏,“警示灯”,更清晰划定了,企业用工自主权,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调岗看似是,公司内部的,管理决定,实则牵涉到,劳动者核心利益的,重大变更,绝不是公司,想怎么调,就能怎么调的。

违法调岗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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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在职场工作的人错误地认为,领导说去哪里就必须去哪里,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程度严重的认知方面的误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想要对劳动者的岗位作出调整,必定要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且还要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上海宝山法院经过审理之后明确地指出,工程师岗位和流水线操作工岗位在工作的具体内容、工作所采用的模式、专业具备的技能以及职业发展的路径方面,完全不存在任何关联性以及延续性,像这样的调岗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从而构成了对劳动合同具有重大意义的单方变更。即使劳动合同之中写有“公司能够依据经营需要对岗位予以调整”这样的条款,公司对岗位进行的调整动作亦必然需要遵循需具备必要性、要展现合理性以及得保证正当性的原则。要是你的新岗位跟原来所拥有的专业能力全然不匹配,又或者薪资待遇出现大幅度下降的情况,那么一旦公司强行进行岗位调整,这种行为就极有可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拒绝调岗不要靠“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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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称教科书般范例的,是沈先生的维权策略。他没有冲动地选择“一走了之”,而是在明确向公司书面提出异议,且未得到回应之后,继续坚持每日在原岗位打卡出勤。这一举动极为关键,它直接为后续仲裁和诉讼固定了最有力的证据。反观沈先生的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被法院认定为依据不足。职场人遭遇不合理调岗时,一定不要意气用事直接“旷工”。正确的做法是,在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像纸质函件等、有记录的内部通讯工具这类形式,清晰地去表达“不同意调岗”这种异议的态度,与此同时,要坚守原来的岗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去进行打卡,并且还要留存好所有关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调岗通知函、打卡记录之类的书面以及电子证据。

AI冲击不是违规调岗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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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动向值得警惕,在近期的劳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了,部分企业以“AI技术冲击”作为理由,对员工实行大幅降薪调岗,甚至直接进行辞退。浙江杭州中院近来发布了一起典型的案例,质检主管周某35岁,因从事的部分业务受到AI技术的影响,被公司从主管降为普通岗位,月薪从2.5万元降低到1.5万元。法院明确作出认定,AI成本优势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判决公司支付26万余元赔偿金。这一判例明确地显示出,于人工智能时代当中,企业在追求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之际,绝对不可以肆意地去践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是你打算借助科技进步的缘由进行调岗降薪,法律是绝对不会轻易放过的。

置身于遭遇调岗进而变相降薪,或者遭受AI 的冲击致使被边缘化的状态之中,你有无严格谨慎细致入微地储备珍藏下一切的书面材料和打卡记录呢?欢迎于评论区域公开分享你的职场过往经历,同时也恳请你为这篇文章点赞并且转载发送出去 ,以此使得更多的职场人士能够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的头脑,从而捍卫归属于自身的劳动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