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院干警及来访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应急救护能力,5月7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正式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并针对AED操作使用进行专题培训,让“救命神器”真正发挥“救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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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四分钟”是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的关键窗口期,每一秒的延误都关乎生命能否挽回。自动体外除颤仪(AED)作为便携式、易操作的急救设备,能够有效识别心脏骤停患者心律,并实施电击除颤,是挽救心脏骤停患者生命的重要工具。检察院经统筹规划,在一楼办案区安装AED设备,让急救设备触手可及,为突发心脏疾病等紧急情况预留宝贵救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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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干警掌握AED使用方法,确保急救设备在关键时刻真正发挥作用,检察院同步开展AED实操培训,讲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系统讲解了心脏骤停的判断方法、心肺复苏操作规范、AED工作原理、使用流程及注意事项,通过理论讲解、示范演示、手把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让干警全面掌握急救核心技能。通过此次培训,干警们消除了对急救设备的陌生感,切实掌握了急救技能的操作要领,有效解决了“不敢救、不会救”的难题。
下一步,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完善应急保障体系,管好、用好设备,常态化普及急救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干警应急救护水平,以更扎实的安全保障、更贴心的履职服务,守护群众平安、护航检察履职。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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