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大理诚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云南桑穆斯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云南桑穆斯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900061597082Y
法定代表人:高晓鹏
地址:大理市凤仪镇华营村委会
执行案号:(2024)云2901执恢443号
执行依据:(2022)云2901诉前调确169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标的:执行款76829.4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全部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标金额的10%作为悬赏报酬。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赵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34730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5月7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银申请执行刘欢、刘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刘欢,女,1985年5月6日生,汉族,湖北省襄阳市人,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喜洲镇喜洲村委会市上街,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2119850506****。
被执行人:刘健(曾用名刘家俊),男,1990年2月18日生,汉族,云南省西畴县人,住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公民身份证号码53262319900218****。
执行案号:(2025)云2901执4987号
执行依据:(2024)云2901民初79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借款63873元,并承担自2024年7月2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3.8%计算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使得执行标的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执行到位标的5%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田法官
举报电话:0872-2326225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镇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5月7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林文雄申请执行彭应银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彭应银,男,1983年12月1日生,汉族,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湾桥镇甸中村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53012819831201****。
执行案号:(2024)云2901执4683号
执行依据:(2023)云29民终9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出资款164808.99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15175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5月7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李永丽申请执行张雄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雄刚,男,1999年12月8日出生,白族,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镇上末村委会,公民身份证号码53290119991208****。
执行案号:(2026)云2901执1190号
执行依据:(2025)云2901民初507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15175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5月7日
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飞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杨飞,男,1986年11月6日生,汉族,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上关镇东沙坪村委会西闸尾村,公民身份证号码53293019861106****。
执行案号:(2022)云2901执5513号
执行依据:(2022)云2901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76476.58元及利息
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得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支付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同时,本院再次规劝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本院将视情节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涉嫌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联系人:张法官
举报电话:0872-2115175
邮寄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天宝街31号大理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政编码:671000
2026年5月6日
来源:大理市人民法院
编辑:陈丝华
值周:胡亚玲 张辉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章 工业固体废物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开发、推广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公布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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