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验收总结会召开。省“四普”实地调查验收组经过深入检查与评估,一致同意阳高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通过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
省实地调查验收组组长、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孙书鹏,成员冯燕(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张长海(山西省考古研究院)、侯晓刚(大同市考古研究所)、江伟伟(大同市考古研究所)、阳高县政府副县长杨占英以及普查队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省“四普”办组织专家组,依据国家文物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验收指导意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内业资料、系统数据核对、外业随机抽查、集中评议等方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是本次调查组织有力、经费保障到位、队伍培训扎实、宣传效果较好,符合“四普”工作规范要求;二是普查成果较为扎实,完成“三普”文物复查、新发现文物调查及认定公布,档案资料完整;三是数据质量符合要求,并按程序开展了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公布;四是长城资源专项调查专业规范,符合要求。
自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阳高县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普查工作实现全县11个乡镇、197个行政村全覆盖。普查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五大类别。其中,复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文物345处,复查率达100%;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59处,新登记长城资源30处,最终核定全县现有不可移动文物434处,所有普查数据均已完成审核、校验与上传,形成了体系完整、数据翔实、内容规范的普查成果。
副县长杨占英在发言中对省专家验收组的悉心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对三年来奋战在普查一线的全体队员致以诚挚敬意。她表示,阳高县将以此次普查验收为新的起点,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切实守护好阳高的历史文化根脉。
(图文来源于“阳高文旅”,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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