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四川峨眉山雷洞坪段悬崖护栏旁突发一幕令人震惊的失范行为。
一名身着黑色外套的成年男性,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骤然发力猛推蹲坐于护栏边缘的野生猴子,致其上半身猛然悬空于万丈深渊之上,仅凭前爪死死抠住金属栏杆才勉强稳住身形。
事发后,该男子非但未驻足查看,反而与同行者扬声谈笑、快步离去,全程面带轻佻神情,毫无对生命的基本审慎。
视频一经曝光,迅速席卷各大社交平台,激起全民情绪共振——耐人寻味的是,向来被游客调侃为“峨眉一霸”的藏酋猴,此次竟罕见地收获全网一致声援,舆论风向出现戏剧性逆转。
这背后究竟折射出怎样的价值共识?
猴子被男子猛推
事件发生于2026年5月5日午后,地点位于峨眉山风景名胜区雷洞坪观景步道西侧临崖区域,一侧紧邻垂直落差超百米的天然断崖。
监控与游客拍摄的多角度画面完整还原了惊心动魄的全过程,每一帧都令观者屏息。
视频中,一只体型中等的峨眉藏酋猴正静伏于锈红色铸铁护栏顶端,面朝云海翻涌的深谷,背对游人通道,双爪专注剥开一枚橘子,动作沉稳,神态松弛,全程未发出任何威胁性声响,亦未主动靠近或触碰任何游客随身物品。
它既未抢夺食物,也未龇牙示威,甚至连颈部肌肉都未曾绷紧,完全处于一种自然放松的生命状态。
就在此刻,一名黑衣男子自其后方悄然逼近,脚步无声,身形低伏,直至距猴不足半米时骤然暴起,双掌狠击猴背脊椎下方位置。
推力之猛、角度之险、时机之毒,使猴子瞬间失去全部重心,整个躯干如断线纸鸢般向前倾覆,唯有四趾如钩嵌入护栏接缝处,指甲在金属表面刮出刺耳锐响。
它仰头发出凄厉短促的哀鸣,瞳孔因极度惊惧而放大,四肢剧烈颤抖,身体悬荡于生死一线之间,稍有松懈便将坠入不可逆的深渊。
而施暴者却在得手刹那即转身疾走,边走边拍打同伴肩膀大笑,嘴角高扬,眉宇舒展,仿佛刚刚完成一场精心设计的恶作剧,而非实施一次危及濒危物种性命的暴力行径。
据视频首发者现场描述,当时周边十余名游客均被这一幕惊得失语,数人本能后退数步,有人当场掏出手机录像,无人上前制止。
截至5月7日18时,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权威通报:涉事人员已于当日14时许自行离园,未办理退票手续;景区公安分局、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已联合组建专项核查专班,正依托人脸识别系统与入园实名数据全力追踪当事人身份信息,并依法启动调查程序,后续进展将由官方渠道统一发布。
值得深思的是,当人们谈及峨眉山猴群,脑海中浮现的往往是“抢包”“夺食”“挠人”等高频标签。
的确,这种认知并非空穴来风——藏酋猴作为当地生态链中的原生种群,确因长期与人类活动空间重叠而演化出较强的索食倾向,部分个体甚至发展出精准识别塑料袋、保温杯等容器特征的条件反射。
互联网公开平台上,关于“峨眉山猴子有多难缠”的真实记录比比皆是:有游客背包拉链被灵巧扯开,内装面包瞬间消失;有老人药瓶遭叼走,引发短暂混乱;更有摄影爱好者镜头盖被单爪掀飞,引得围观者哄笑又无奈。
一条获赞超20万的短视频评论写道:“登金顶要三小时,防猴子得十二小时——进山前我把登山杖当棍子握,出山后发现手腕酸得抬不起来。”
过往但凡出现峨眉山猴类影像,热评区几乎清一色呼吁“加强管控”“考虑迁移”“设置物理隔离带”,鲜见温情表达。
可这一次,全网舆论场空前整齐:没有辩解,没有洗白,没有“猴子先惹事”的归因惯性,只有压倒性的谴责与对那只受惊猴子的深切牵挂。
公众所抵制的,从来不是动物天性带来的困扰,而是人类以绝对力量优势实施的、毫无触发前提的毁灭性攻击。
大家为什么站猴子
这场集体立场的转向,并非源于对藏酋猴形象的突然美化,更非对野生动物行为规范的无原则妥协。
真正点燃全民共情的,是施暴者将“弱小”与“无辜”同时钉在悬崖边缘时,所暴露出的那种赤裸裸的权力傲慢。
整起事件中最具道德重量的事实是:这只猴子自始至终恪守着动物所能理解的全部边界——它未侵入人类领地,未发起肢体接触,未表现出攻击意图,甚至连视线都未曾偏移分毫。
一个身高逾一米七、体重近七十公斤的健康男性,选择在对方毫无防备、毫无还手可能的情境下,用足以致残的力度将其推向死亡深渊,这不是惩戒,这是猎杀;不是玩笑,这是谋害。
正如一位曾被猴群抢走过午餐的登山者留言所言:“我丢过三个苹果、两根火腿肠,还被蹭破过裤脚,可看到那个男人伸手那一秒,我胃里像塞了冰块——它没看你一眼,你凭什么判它死刑?”
我们对峨眉山猴群的复杂态度,本质是对“野性边界”的持续调适:能理解它们觅食求生的本能冲动,能接受它们在进化压力下形成的警觉机制,甚至愿意为这份原始生命力让渡部分游览便利。
但该男子的行为,彻底脱离了所有可被解释的逻辑轨道——他既未遭遇突袭需紧急防卫,也未丢失财物需即时追回,更未与猴群存在历史积怨。他的动机纯粹而冰冷:只为制造一场可控的惊悚,只为收获几秒钟的哄堂大笑,只为在熟人面前演示一次“我能让它飞出去”的荒诞掌控感。
社会可以包容动物遵循基因指令的野性,却无法容忍人类主动释放恶意的毒性;更令人齿冷的是,他在完成这场生命凌辱后,脸上竟不见一丝波澜,只有轻浮笑意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甚至未回头确认后果,仿佛刚才推开的不是一条鲜活生命,而是一只卡在栏杆上的空饮料罐。
这种将生命视作道具的冷漠,才是刺穿公众情绪底线最锋利的那根针。
已经触碰法律红线
该男子的举动,早已超越道德失范范畴,正式滑入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司法认定区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次险遭推落的藏酋猴(学名:Macaca thibetana),并非普通野猴,而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保护物种,同时也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I明确管制对象。
根据现行法律框架,对其实施故意伤害或致死行为,已构成对国家生态资源的直接侵害。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郭刚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若经核实该猴因本次推搡导致重伤或死亡,行为人将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2023年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没有猎获物或猎获物价值不足五千元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即便本次未造成实际伤亡,其公然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实施危及保护动物安全的行为,亦同步违反《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关于“禁止干扰、伤害野生动物”的强制性条款,须承担行政责任并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结语
所谓文明出游,其内核远不止于“不刻字、不吐痰、不插队”的表层自律。
它更深层的标尺,在于能否在无人监督的悬崖边上,依然守住对规则的虔诚、对生命的谦卑、对弱者的悲悯。
我们可以带着敬畏之心绕行猴群栖息带,可以用密封容器替代敞口背包,可以提前学习避让知识——这些,都是人与自然共生的理性选择。
但我们永远不该拥有一种特权:以血肉之躯的优越感,去碾碎另一条同样承载着进化密码的生命。
参考文献:鲁中晨报-2026-05-07-《男子猛推峨眉山猴,险致其坠崖!景区:人已离开,多部门介入调查》极目新闻-2026-05-07-《峨眉山景区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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