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马拉松赛事期间

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发布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马拉松赛事期间

对低空慢速小目标航空器

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6一汽红旗长春马拉松将于5月17日在我市举行,为保障本次赛事的现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赛事举办期间加强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和空飘物起降飞行活动的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6年5月17日(比赛当日)

赛事全程(约00:00—14:00)

二、管控区域

赛事起点(长春体育中心)、全程马拉松终点(长春国际汽车公园)、半程终点(长春世界雕塑公园)和赛道全程及周边核心管控区域周边一千米范围内升降、放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四、管控要求

(一)全面禁飞禁放:管控时段内,未经空军、民航等空管部门依法审批,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严禁在管控区域内起降、飞行、升放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特殊审批:赛事官方直播、安保航拍等必需飞行,由组委会统一申请并获空管部门批准,严禁私自“黑飞”;

(三)主动配合:市民与飞行爱好者请自觉遵守,主动配合公安及赛事安保人员巡查管控。

五、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凡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妨碍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等后果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温馨提示

请市民提前妥善保管无人机、气球等设备,赛事期间勿在赛道及周边升放。广大市民如发现违规飞行、升放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七、比赛路线

(一)马拉松:长春体育中心(起点)—自由大路—人民大街—人民广场—西安大路—康平街—东民主大街—解放大路—新民大街—新民广场—自由大路—人民大街—工农大路—新民广场—延安大街—南湖广场—南湖大路—人民大街—卫星广场—人民大街—蔚山路—兴顺路—东风大街—第一汽车制造厂一号门(折返)—东风大街—兴安路—首创大路—长春国际汽车公园(终点)

(二)半程马拉松:长春体育中心(起点)—自由大路—人民大街—人民广场—西安大路—康平街—东民主大街—解放大路—新民大街—新民广场—自由大路—人民大街—工农大路—新民广场—延安大街—南湖广场—南湖大路—人民大街—卫星广场—人民大街—长春世界雕塑园(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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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9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长春马拉松微信

编辑: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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